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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關肉夾饃”仍然風波未了。

據九派新聞報道,“看到道歉信的時候,我高興壞了,終於等到協會承認錯誤。沒想到,找不到協會的人。”被訴河南商戶李靜說,本以爲能順利拿回7000多元的侵權費,但協會的委託律師告訴她,其代理工作已結束,退費需要聯繫協會。律師還說,協會對侵權商標的商戶提起訴訟沒有錯,且輿論不能代表法律的適用。

李靜感到心累。按照她店裏的營業情況,得賣兩三個月的饃,才能掙回7000多元。河南商戶沈悅也敗訴了,但她沒將賠款轉給對方。因爲母親住院需要醫藥費,她手裏沒錢。“判決書已經生效了,案子沒結,我會不會成老賴啊?”她擔心地說道。

而協會會員張楠得知協會委託的律師跟商戶討價還價後,對記者表示,侵權費沒有規範化,這可能是個人行爲,而不是協會的行爲,“我們絕對不會這樣”。被問及這些賠付款的去向與用途時,張楠表示,“我也不清楚。”

內蒙古振義律師事務所於剛律師建議,商戶要把案子的進程拉下來,一審敗訴要繼續上訴,二審維持原判的話,需用再審的糾錯機制。已經賠錢給協會的,建議跟協會協商。由於協會需要大規模地調解退款,商戶要做好不能退全款的準備。如果協商不行的話,只能另行起訴協會。

需要提及的是,11月26日,潼關肉夾饃協會發布致歉信稱,此前給廣大肉夾饃經營者帶來了嚴重的困擾和麻煩。協會已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錯誤並深感自責、誠懇致歉。協會表示,立即停止對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的維權行爲,將積極妥善處理前期維權的相關事宜。

《給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的一封致歉信》中稱,此前,潼關肉夾饃協會對潼關肉夾饃商標進行維權一事,給廣大肉夾饃經營者帶來了嚴重的困擾和麻煩。經過全國衆多媒體朋友和專家學者的批評、指正和幫助,該協會認識到了自身存在的錯誤,就是把協會“不忘初心、全心全意爲潼關肉夾饃經營者服務”的宗旨丟掉了,該協會深感自責。

潼關肉夾饃協會並承諾,立即停止對全國潼關肉夾饃經營者的維權行爲;對前期維權的相關事宜,將會積極妥善處理;協會將一如既往地爲全國各地潼關肉夾饃經營者,從操作流程、工藝技術、質量特色等各個方面提供細緻周到的服務。

針對“逍遙鎮”“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國家知識產權局26日給出回應:從法律上,“逍遙鎮”作爲普通商標,其註冊人並不能據此收取所謂的“會費”。“潼關肉夾饃”是作爲集體商標註冊的地理標誌,其註冊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並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誌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據央廣網報道,對於商戶,復旦大學法學院民事訴訟法專業教授段厚省認爲,上百家小喫店涉嫌侵犯商標權被訴,某種程度上暴露出部分市場主體商標意識還比較淡薄,一旦被認定侵權,可能面臨賠償、罰款乃至門店關停的風險。多起商戶被訴也是一堂“法治課”,在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日益加強、維權意識不斷提升的今天,法律知識和法治意識是經營者的“必修課”,增強商標意識既可以從源頭上減少不必要的糾紛,又可以保障自身權益不受損害。

對於行業協會,段厚省表示,雖然維權合理合法,但收取加盟費不可任性。作爲肩負着引導行業健康發展、維護品牌正面聲譽責任的行業協會,行使權利需依法合規,既要理性、更要良性。單純以牟利爲目的進行所謂維權,不僅容易引發公衆牴觸情緒,還會傷人一千自損八百。

記者獲悉,目前,國家知識產權局已責成地方相關部門深入瞭解事件進展,加強對各方保護和使用商標的行政指導,積極做好相關工作,依法依規處理有關商標糾紛,既要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又要防止知識產權濫用,處理好商標權利人、市場主體和社會公衆之間的利益關係。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九派新聞、央廣網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55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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