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中紀委點名陝西省糧食局原局長受賄案,妻子成“貪腐幫兇”

澎湃新聞記者 秦田

11月30日下午,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公開通報十起糧食購銷領域違紀違法典型案例,其中陝西省糧食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吳新成受賄案位列其中。

2018年7月,陝西省紀委監委發佈消息:省人民政府參事,省發改委原副主任、黨組成員,省糧食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吳新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至此,這位從縣基層工作隊普通幹部起步,經多個重要崗位鍛鍊,一路升遷至省發改委副主任、糧食局局長的正廳級幹部應聲落馬。此時,吳新成已從省糧食局一把手位子上卸任近三年,他“平安落地”的願景落空。

根據省紀委監委日後的文章披露,吳新成案便是糧食購銷領域出現的典型腐敗案例,俗稱的糧倉“碩鼠”。經查,吳新成利用擔任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陝西省糧食局局長等職務便利,在儲糧指標分配、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5945萬餘元。經查,吳新成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

今年8月,陝西省紀委監委刊文披露了這位被稱爲“泥腿子幹部”的更多貪腐細節。

文章指出,1955年出生於陝西省三原縣的吳新成,19歲參加工作,先後擔任寶雞市委副書記、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發改委副主任、省糧食局局長、省人民政府參事等職務,可謂是經歷過重重磨鍊。他曾被稱爲“泥腿子幹部”,多次獲得省部級獎勵,用他的話說,“入黨時就抱定誓願,爲黨和人民犧牲一切。”

然而,經得起磨鍊未必經得住考驗。面對種種誘惑,吳新成的黨性在“圍獵”中逐漸喪失,他看似兢兢業業、廉潔奉公,實則目無法紀、貪得無厭。而在吳新成違紀違法的道路上,他的“賢內助”、妻子王某某不僅沒有起到勸阻提醒作用,反而時常主動向丈夫提要求,讓他照顧自己的生意,扮演了“貪腐幫兇”的角色。

2010年5月,王某某以妹夫的名義與一合夥人共同出資成立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合夥人擔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籌錢拿地,王某某負責協調關係,兩人各佔股份50%。

2010年7月,這家公司競得渭南市高新區一塊140多畝的商住用地。拍地時,王某某從彬縣某煤炭公司董事長何某某處,爲公司借來4000萬元。後來,因爲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合夥人決定放棄開發這個項目,想盡快將這塊地轉手。二人多方尋找買家,都因價錢問題沒談成。

2012年5月,眼看這4000萬元的還款期限將到,王某某便和吳新成商議,想由他出面讓這家煤炭公司收購這塊土地。她告訴吳新成,自己曾與對方談過,沒談攏,如果何某某不接盤,這些錢還不上,她就只能跳樓了。考慮到自己曾替何某某辦過事,吳新成決定試一試。

吳新成所說的“辦事”是指,2010年下半年,何某某請吳新成幫忙協調解決公司與彬縣政府的產權糾紛問題。正因如此,吳新成認爲,關於妻子公司土地被收購一事,何某某會幫忙的。

在一次飯局上,吳新成對何某某說了妻子公司的困難。考慮到吳新成在解決公司產權爭議問題上幫了不少忙,何某某當場答應其要求,同時授意具體承辦人把收購事宜落實好,一定要讓吳新成有利可圖。此番操作,王某某不僅順利完成了公司的股權和土地轉讓,還賺了2000多萬元。

文章披露,實際上,當一些不法商人想找吳新成“辦事”時,大多會先找到他的妻子。2007年3月,韓城市一家煤礦的老闆通過王某某的侄子,找到王某某和吳新成,希望二人幫忙協調被韓城市政府關停的該煤礦恢復開採一事。

吳新成曾擔任過韓城市委書記、渭南市委組織部部長。擔心妻子的辦事力度不夠,他決定親自出面,在渭南市一家酒店擺下飯局,邀請相關部門負責人喫飯,當衆要求大家提供幫助。

這些人都是吳新成的老部下,自然不遺餘力地奔波協調。爲了表示感謝,這家煤礦的老闆分3次送給吳新成夫妻倆130萬元。

後來,因爲韓城市原國土局局長落馬,事情沒有辦成,但王某某還是將這些錢用於買房、買車位、買紅木傢俱及炒股。“覆水難收,悔藥難覓。”寫在吳新成懺悔書中的這八個字,發人深省。

“從近年查處的糧食購銷領域腐敗案件來看,絕大多數集中在縣、鄉兩級糧食部門和基層糧庫。”陝西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告訴中國紀檢監察報記者,該省紀檢監察機關把查處腐敗案件作爲着力點和突破口,嚴肅查辦一批對糧食動歪心思、伸黑手的“蛀蟲”。省紀委監委各監督檢查室正在對重點案件和典型案件直查直辦或提級辦理,並積極整合辦案力量,發揮“室組”聯動監督、“室組地”聯合辦案作用,抓住基層這個重點,堅決把糧倉“碩鼠”清理乾淨。

附吳新成簡歷

吳新成,男,漢族,1955年7月生,陝西三原人,1974年1月參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學歷。

1974年1月至1975年1月,陝西省三原縣農村基層組織整頓工作隊隊員、副隊長;

1975年1月至1976年8月,任陝西省三原縣張家坳公社農技員;

1976年8月至1980年10月,任陝西省三原縣張家坳公社、洪水公社革委會副主任;

1980年10月至1984年2月,任陝西省三原縣團委書記;

1984年2月至1987年1月,任陝西省三原縣委組織部副部長(其間: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陝西省廣播電視大學黨政幹部專修科專業學習);

1987年1月至1989年11月,任陝西省三原縣委常委、宣傳部長;

1989年11月至1994年7月,任陝西省興平市委副書記(其間:1993年3月至1993年6月參加陝西省委黨校縣委書記班);

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任陝西省咸陽市農林局局長;

1995年6月至1998年3月,任陝西省韓城市委書記(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黨政專業學習);

1998年3月至1998年6月,任陝西省渭南市委組織部部長;

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任陝西省渭南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1年7月至2005年9月,任陝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其間: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參加陝西省委黨校中青班);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任陝西省寶雞市委副書記兼市委黨校校長;

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陝西省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工作委員會書記(其間:2007年3月至2007年7月參加中央黨校地廳級進修二班);

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任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0年4月至2013年2月,任陝西省委政法委副書記、委員,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省政府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陝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正廳級)、黨組成員,陝西省糧食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10月,聘任爲陝西省人民政府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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