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門: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

原標題:網約車行穩致遠需要更多制度保障

本報評論員 慄玉晨

我國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保障網約車駕駛員等平臺經濟新業態從業者合法權益,是一項關係複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制度創新,僅靠有關部門或者市場力量是不夠的,需要進一步探索政企攜手、多部門聯動的體制機制。八部門《意見》從社會關注度高、職業傷害風險大的行業入手,摸索保障平臺靈活就業人員權益的途徑,爲這項工作開了個好頭。

11月30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發改委、市場監管總局等八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加強交通運輸新業態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督促網約車平臺企業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並公開發布。《意見》要求網約車平臺爲符合勞動關係的網約車駕駛員參加社會保險,引導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網約車駕駛員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相關報道見A10版)

這是繼今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門出臺《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後,針對網約車行業推出的一份具有很強指向性的政策文件,爲困擾該行業從業人員的諸多急難愁盼問題提供瞭解決思路,爲共享經濟條件下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探索了方向。

近年來,我國平臺經濟迅速發展,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依託互聯網平臺就業的網約配送員、網約車駕駛員、貨車司機、互聯網營銷師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數量大幅增加,維護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面臨新情況新問題。

以網約車行業爲例,目前有近250家網約車平臺公司獲得經營許可,日均訂單量在2100萬單左右。按照一輛車平均搭載1.5人來測算,相當於網約車一天要解決超過3000萬人的出行。在便利市民出行和拉動就業的同時,網約車行業也出現了勞動關係不明確、報酬抽成比例不合理、職業傷害保障不健全等問題。與其他數字經濟新業態一樣,歷經資本快速擴張和市場高速拓展後的網約車行業,迫切需要進入規範健康可持續發展的轉型期。

爲此,政府有關部門應在規範新業態企業經營行爲,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營造良好從業就業環境,健全完善從業人員權益保障制度上下功夫。應當改革“大撥轟”的傳統管理模式,一個行業、一個行業量身定製具有針對性的新業態監管方式,使之在拉動經濟增長、促進就業方面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問題一直是社會焦點。此次《意見》明確網約車平臺“合理設定抽成比例上限並在移動客戶端和媒體上公開發布”,要求平臺企業確定和調整經營策略前,公開徵求從業人員代表及工會組織、行業協會的意見,並提前一個月向社會公佈,從而保障網約車駕駛員的知情權和公衆的監督權。

與此同時,《意見》提出爲符合勞動關係的網約車駕駛員參加社會保險,引導和支持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網約車駕駛員參加相應的社會保險。這是針對當下很多網約車駕駛員靈活就業現實情況,從國家政策層面進行的有力承接,有助於補齊網約車駕駛員職業傷害保障制度的短板。

而禁止以衝單獎勵等方式引誘網約車駕駛員超時勞動,引導形成合理的收入預期,破解網約車駕駛員“就餐難、停車難、如廁難”等問題,可望對保障從業人員的休息權,改善從業環境和工作條件發揮積極作用。

不難看出,針對網約車行業出臺的《意見》當中,不少內容對快遞等新業態從業者的權益保護也具有借鑑價值。這也從一個側面凸顯了有關部門立足於新業態經濟形式的共性與個性,把握壓實平臺主體責任與保障從業者合理勞動報酬之間、規範平臺經營行爲與提高從業者勞動效率之間有機平衡的能力。

保障網約車駕駛員等平臺經濟新業態從業者的合法權益,是一項關係複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的制度創新,僅靠有關部門或者市場力量是不夠的,需要進一步探索政企攜手、多部門聯動的體制機制。此次八部門《意見》從社會關注度高、職業傷害風險大的行業入手,摸索保障平臺靈活就業人員權益的途徑,爲這項工作開了個好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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