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農村地區,野豬已成爲致害範圍最廣、造成損失最嚴重的野生動物,同時,在南京、深圳、武漢、杭州等城市裏也頻現野豬上街,對市民人身安全造成威脅。面對數量激增的野豬,我們應該怎麼辦?針對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問題,官方採取了哪些措施?種羣調控應該怎麼調?獵殺後的野豬能喫嗎?

  近日,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野豬防控專家組成員、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副會長兼種羣調控委員會主任王洪傑就上述問題接受了澎湃新聞專訪,他表示2021年以來,國家林草局已會同全國人大專門委員會和國務院相關部委對全國野豬等野生動物致害問題開展了專題調研,並在江西等14省(區)開展了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工作。野豬危害綜合試點省(區)已先後成立狩獵隊對野豬種羣進行調控,最終目標是要把野豬的種羣數量降下來,既能夠滿足良好生態環境的需要,同時也不至於給農民造成過多的損失。

  同時,在野豬等野生動物肇事補償方面,上述試點地區正積極探索野生動物致害補償制度和綜合保險業務,多渠道籌措補償資金,建立野生動物傷人救濟補助政策,力爭將野生動物對人造成的損害降到最低。

  王洪傑強調,“對地方政府而言,當務之急是要在依法開展野豬種羣調控工作的同時,已經建立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的要不斷完善相應的制度;沒有建立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的要儘快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的規定,建立完善的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最大程度減少野豬等野生動物肇事對公衆財產造成的損失和人身傷害。”

  野豬種羣氾濫成災

  澎湃新聞記者梳理發現,早在2000年前後就有野豬肇事的新聞出現,而近些年野豬氾濫成災的話題屢見報端,爲什麼野豬種羣突然多了起來?

  王洪傑認爲,過去野豬氾濫僅發生在局部地區,現在許多地方都出現了野豬氾濫肇事的情況,並且由於過去野豬多出現在農林結合部,大多發生在偏遠的山區,信息閉塞,沒有引起太多關注。而現在出現了野豬進城、上街等事件,這使得信息迅速傳播,引發輿論關注。

  野豬種羣爲何增長如此迅速?據王洪傑介紹,隨着國家加強了野生動物的保護力度和人民羣衆保護意識的增強,特別是1996年我國《槍支管理法》實施以後,規定公民不得非法持有槍支彈藥,依法收繳了社會上的獵槍,非法獵殺野豬的情況極少發生。加上野豬繁殖速度較快,一年一般產兩窩,一窩5只到10只仔,再加上大型肉食動物數量不多,野豬的天敵少,野豬的種羣數量比其他野生動物恢復得快。目前,靠自然平衡來控制野豬的種羣數量已做不到,所以野豬在局部地區就氾濫成災了。

  “特別是在農林交錯地帶,野豬春天喫種子,夏天啃苗木,秋天喫果實糟蹋莊稼,造成一些地方老百姓的農作物損失很大,個別地方出現了老百姓撂荒的情況,辛辛苦苦種的莊稼還不夠野豬喫的。四川、福建、山西、江西、浙江等省份都出現了個別嚴重的野豬肇事事件。”王洪傑說。

  私自獵捕不合法

  面對數量激增的野豬,我們應該怎麼辦?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所所長秦天寶接受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採訪時認爲,一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預防、控制野生動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農業、林業生產。因此野豬肇事嚴重的地方政府應儘快制定野豬種羣調控方案,並依法對因野豬造成人員傷亡、農作物或者其他財產損失的給予補償。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應加強對野豬防護的宣傳並採取一些物理上的防護措施,減少野豬氾濫肇事對農戶造成的損失。

  秦天寶認爲,還應允許在一些緊急狀態下農戶採取的自救行爲,“如果野豬肇事已經危害到人身和財產安全,可以做出一定的反擊行爲,做好自我保護。”

  近日,河南省南陽市淅川縣一對夫婦在3個月內獵殺了至少8頭野豬,法院以非法狩獵罪分別判處兩人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庭審中,被告人吳某辯稱,“野豬給地裏莊稼糟蹋得非常嚴重,才滅了它。麥子損失了30多畝,喫得也沒啥了,100多畝玉米也被喫得70多畝絕收。現在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願意認罪認罰。”

  王洪傑認爲,從新聞報道來看,野豬的確對農戶的莊稼造成了損失,但農戶在防範野豬危害的過程中採取了一些現行法律制度中禁止使用的工具和方法,“報道中提到農戶使用的是夾子或套子,都屬於非人爲控制的狩獵工具和方法,它有可能套上的是野豬,但如果套上的是其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呢?所以我認爲法院量刑處罰適用的法律是正確的。”

  作爲野生動物保護工作者,王洪傑對農民有損失的心情非常理解,但他認爲防範野豬對農作物造成的損害不能套用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險,因爲使用的這些非法狩獵工具和方法,這次套的是野豬,下次套的有可能是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所以農民可以使用圍欄、驅趕等合法的設施和方法,一旦發生野豬等野生動物肇事的情況,應該依法向當地政府提出賠償請求,由人民政府依法給予補償。

  “現行的法律制度對野生動物肇事是有補償和救濟制度的,不能通過違法私自獵捕這種形式來實現保護自己莊稼的目的。”王洪傑說。

  117支狩獵隊將對野豬種羣進行調控

  2017年,原國家林業局印發了《關於切實做好調控野豬種羣和防控野豬危害工作的緊急通知》,要求各地組織對野豬種羣開展調控工作。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專門成立了種羣調控委員會,其中很重要一個方面就是配合政府主管部門組織開展野豬等野生動物的種羣調控工作。

  但野豬種羣調控工作並不容易。王洪傑說,民間有句話叫“一豬二熊三虎”,意思是野豬對人的危害比熊和老虎都要厲害。因爲一般熊和老虎都是躲着人的,人與熊、虎相遇後,只要人不主動攻擊它,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一般不易發生肇事攻擊人的情況。但野豬有主動攻擊人的習性,特別是有些體型較大的野豬長有獠牙,危害性很大,非常危險,曾經發生過多起野豬襲擊致人死亡的事件。

  現有手段能否有效防控野豬?王洪傑表示,從試點省(區)反映的情況來看,第一,調控野豬種羣數量獵槍獵捕效果最好,但《槍支管理法》實施後,大部分獵槍都收繳了,在控制野豬危害方面就缺少了很重要的工具。第二,現在專業獵人比較少。過去會打野豬的人年齡都大了,年輕人會打野豬的很少,專業的狩獵人員補充不進來,沒有形成野豬種羣調控良好的運行制度,這也是造成野豬氾濫、調控難的原因之一。第三,現在的狩獵工具相對比較落後。現有獵槍的有效射程僅50米左右,殺傷力不夠。在個別農村甚至就靠獵狗把野豬圍起來後,人上去拿扎槍刺殺,危險性很高。第四,需要研究開發一些切實可行的籠捕工具,以彌補實際工作中獵捕工具單一、效率不高和安全性低的問題。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在近日召開的防控野豬危害工作經驗總結交流電視電話會上透露,目前,全國14個防控野豬危害綜合試點省(區)已先後成立了117支狩獵隊對野豬種羣進行調控,並對狩獵人員開展培訓。

  野豬調控的數量如何確定?王洪傑介紹說,首先將考慮野豬在生態食物鏈中的地位,比如野豬本身也是猛獸的食物來源,在東北等有猛獸的地方,調控的數量肯定跟其他地區有所區別。

  “總體而言,要保證獵捕的數量不能大於野豬的自然生長量,能夠保證野豬種羣正常的繁衍下去。雖然野豬氾濫都在強調它的危害,但同時不應忽視它的生態價值,它作爲猛獸的食物來源,是食物鏈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另外野豬一般會啃食地上一些植物的塊莖,有疏鬆土壤的作用,還能控制林下灌木過度生長的作用。因此不能完全消滅掉它,任何一個物種的消滅都會給人類帶來負面的影響。”王洪傑說,種羣調控的最終目標是要把野豬的種羣數量降下來,既能夠滿足良好生態環境的需要,同時也不至於給老百姓造成過多的損失。

  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應儘快建立和完善

  澎湃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各試點地區積極探索野生動物致害綜合保險業務,多渠道籌措補償資金,建立了野生動物傷人救濟補助政策。福建將野豬造成經濟作物損失納入農業保險。廣東積極探索致害補償管理制度體系,並推動將野生動物危害補償納入林業、農業政策保險制度。山西、河北擬設立綜合試點政策性保險經費。陝西將野生動物傷人醫療納入居民合作醫療報銷範圍,並制定了民政救助措施,對野生動物致傷、致害導致居民生活低於最低生活保障的羣衆實施民政救助。

  “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各地落實的情況不平衡,有的地方落實的好一點,有的地方落實的不是特別好,這對老百姓的確會造成損失,影響他們保護野生動物的積極性。”王洪傑認爲,當務之急,對地方政府而言,要儘快的根據法律建立和完善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採取不同的救濟方法來妥善解決老百姓受到損失的問題。

  捕獵後的野豬肉禁止食用,可作爲猛獸飼料利用

  在多地下發“野豬通緝令”後,不少網友曬出了野豬的烹飪方法,認爲“一飽口福”的時候到了!

  對此,王洪傑提醒說,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有的人說過去喫過野豬肉,那是在過去經濟貧困的時候,蛋白質來源很少,大家捕個野豬解解饞無可厚非。現在蛋白質來源廣泛,已經不需要通過食用野生動物來補充蛋白質了,並且非洲豬瘟等一些疫病發生後,食用這些未經檢驗檢疫的野豬等野生動物對人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帶來很多隱患。

  至於捕獵後的野豬處理問題,王洪傑介紹說,一種是無害化處理,另一種是送動物園作爲猛獸的飼料把它充分利用起來。如果是活捕經檢疫沒有疫病的,可以送養豬場給飼養的豬更換血緣,提高豬的品質。

原標題:專家談野豬成災:地方政府應儘快完善野生動物肇事補償制度

值班主任: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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