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對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副司令員,黨委原常委、政法委原書記楊福林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楊福林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權爲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他人財物;違規干預司法活動;大肆插手工程項目,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嚴重破壞兵團政治生態,利用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職務晉升、案件協調等方面爲他人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楊福林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楊福林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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