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邱海鴻 通訊員 夏丹 張雪梅

安徽男子昝某糾結十餘人私刻企業公章、僞造解聘合同等,爲400多名主動離職等不符合條件的工人套取失業保金,騙取48萬餘元。這起常州檢方公訴的騙取失業保險金案近日被列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的檢察機關依法追訴詐騙犯罪典型案例。

12月3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常州武進區檢察院獲悉,經該院公訴,昝某及其同夥十餘人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至八年不等並處罰金。辦案過程中,檢方追訴7人、追贓102萬,追回大部分失業保險金。

昝某曾在武進A公司工作,離職後做人力資源中介。2017年11月,他在武進區社保中心偶遇被開除後前來辦失業金的前同事小劉,瞭解到準備失業救濟單、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加蓋公章就可領失業金。“被單位開除的人才可以領失業金,如果想個法子,幫主動離職的人領到失業金,就可以抽手續費。”昝某動起了歪腦筋。他此前私刻過一枚A公司公章,現在又有了小劉的勞動合同解除證明模板。

昝某找到做招工中介的林某某,約定由林某某在A公司尋找主動離職的工人,昝某負責提供申領失業金材料,辦理後分成。後昝某爲林某某介紹的兩位離職人員加蓋私刻公章,領到了失業金。

此後,昝某物色十餘名代理,都是他在A公司的前同事。代理負責在企業尋找離職工人,昝某辦理失業金後,代理可對工人收取費用,昝某根據工人的工作年限,按一年500元、兩年1000元,1500元封頂的標準向代理收“手續費”。

2018年7月,武進區社保中心工作人員在辦理A公司離職員工失業金申領時發現問題:合同終止時間和申領失業金日期相差一年多。經與A公司覈實,幾份合同均系僞造,倒查發現,2018年以來有563人提供虛假證明,其中多數爲主動離職,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有428人已實際領取。

隨後,昝某等十餘人被警方抓獲,移送至武進區檢察院批捕。該案涉案人數衆多且遍佈全國,在移送審查起訴時仍有400餘名騙取失業保險金的工人無法聯繫到案。經證據比較,最終確定犯罪金額爲48萬餘元。

2019年5月,昝某、凡某某等涉嫌詐騙案被移送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官通發現另有7人不同程度參與詐騙犯罪,其中儲某某曾在A公司財務部門工作。

據檢方透露,爲了在辦理失業金時準確填報信息,昝某串通儲某某,幫助其在企業人事系統內查詢離職員工信息。儲某某供述,她向昝某提供該企業及下屬子公司至少兩三百人的離職信息,從昝某處賺取十萬餘元。檢察機關向偵查機關建議,對包括儲某某在內的7人進行追訴。

據武進檢察院介紹,昝某等騙取失業保險金時間達9個多月,涉案冒領保險金的400餘人,大部分無法聯繫到案,給社保中心造成損失129萬餘元。武進區檢察院經多次與相關部門溝通,事後追回1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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