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APP部分內容涉嫌侵權能否投訴要求其下架?法院:不當投訴構成“錯誤通知”

直播平臺有部分內容侵權就可以要求該直播APP在應用商店內下架?

近日,廣州互聯網法院微信公衆號公佈了全國首例不當投訴構成“錯誤通知”的案件。該案中,華納公司聲稱虎牙APP上存在多條短視頻侵犯其音樂作品著作權,要求蘋果應用商店對涉案APP作下架處理。虎牙公司則向法院請求裁定華納公司立即停止向蘋果公司投訴,併爲此提供了50萬元的擔保。最終法院裁定,被申請人在收到裁定之日起立即停止針對申請人進行投訴的行爲,直至本案終審法律文書生效時止。

對此,廣州互聯網法院法官周揚表示,本案裁定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互聯網生態朝清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華納以侵權爲由要求下架虎牙APP

虎牙直播APP是申請人虎牙公司打造的以遊戲內容爲核心的向用戶提供互動式視頻直播服務的直播平臺應用程序。

自2021年4月8日起,被申請人華納公司多次向第三方蘋果公司投訴,稱虎牙直播平臺上累計有215條短視頻侵犯其音樂作品著作權,要求蘋果應用商店對涉案APP作下架處理。但華納公司在投訴過程中,未提交涉案音樂作品的權屬證明,虎牙公司收到蘋果公司發出的轉通知後已刪除涉嫌侵權的視頻。

因華納公司持續向蘋果公司投訴堅持要求下架涉案APP,2021年7月15日,蘋果公司向虎牙公司發送郵件稱:“若短期內本投訴未解決,蘋果公司可能會被迫下架你們的應用程序”。

對此,虎牙公司認爲,涉案侵權視頻由用戶上傳,虎牙公司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可適用“通知-刪除”規則,華納公司未向虎牙公司發出通知,虎牙公司在收到蘋果公司的轉通知後已經刪除全部侵權視頻,因此可以免責。此外,華納公司自始未提交權屬證明,即便華納公司享有權屬,亦無權要求下架整個程序,華納公司的惡意投訴行爲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競爭秩序,導致涉案APP面臨下架風險,將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損害。因此,申請人虎牙公司爲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請求法院裁定華納公司立即停止向蘋果公司投訴,併爲此提供了50萬元的擔保。

華納公司辯稱,虎牙公司直接參與製作侵權內容,構成直接侵權,不能適用“通知-刪除”規則。同時,蘋果公司設立的網絡侵權爭議投訴渠道快捷、有效、合理,華納公司進行投訴具有正當性,不違反法律規定。

法院裁定不當投訴構成“錯誤通知”

廣州互聯網法院於2021年9月18日作出裁定,裁定被申請人華納公司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立即停止針對申請人虎牙公司的應用程序進行投訴的行爲。

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認爲,華納公司的投訴行爲具有一定的不當性。根據民法典規定,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絡用戶或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此,評價華納公司的投訴行爲是否具有一定不當性需考量蘋果公司和虎牙公司是否已經採取了相應必要措施,以及是否會給虎牙公司造成不合理的損害。

但在本案中,蘋果公司和虎牙公司針對投訴內容均已採取必要措施,蘋果公司收到投訴後即向虎牙公司轉發,後者在華納公司僅提交查詢指引並未提交初步權屬證據的情況下,已經刪除了被投訴的具體侵權內容,並將包括涉案音樂作品在內的其他視頻全部刪除。而華納公司持續向蘋果公司投訴並堅持要求下架涉案應用程序的行爲屬於權利濫用。

同時,法院認爲不採取行爲保全措施會使虎牙公司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採取行爲保全措施不會造成雙方之間的利益失衡,也不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此外,申請人虎牙公司已提供50萬元銀行存款作爲擔保。在被申請人華納公司沒有舉證證明可能因執行行爲保全措施所遭受的損失的情況下,上述擔保已經初步符合保全擔保要求。

廣州互聯網法院法官周揚介紹,由於“通知與必要措施”制度合格通知設定的門檻並不高,但又能通過刪除鏈接、終止交易與服務等必要措施實現禁止相關商品或服務銷售的效果,所以該規則在實際運作過程中極容易被權利人濫用,成爲其謀求不正當競爭利益的工具。他指出,本案裁定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互聯網生態朝清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若與虎牙公司類似的互聯網內容平臺上因存在佔比很少的侵權內容,權利人即可向應用商店提出投訴要求下架應用程序,易導致整個互聯網行業競爭失衡、軟法失效,既不利於互聯網生態發展,也非糾紛解決之最優路徑。

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王遷認爲,本案的裁判結果對於明晰著作權人維權行爲的界限和防止權利濫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在網絡環境對著作權提供高水平保護的正當性毋庸置疑,但促進網絡服務業的健康發展和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也極爲重要。可能導致大量傷及無辜的通知屬於錯誤通知,持續大量發送此類通知可能構成權利濫用。

(作者:李潤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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