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男女平等发展、培养儿童健康成长是一项事关长远的战略任务。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作为全市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日前,市政府正式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首善标准,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中统筹推进妇女儿童发展,我市妇女儿童发展总体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部分指标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更加广泛,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分别达到41.68%、38.94%、33.82%,创历史新高;出席党的十九大北京团女代表比例达39.7%,居全国之首。妇女经济参与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就业人员中女性占比超过四成,全市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56.52%,比2015年提高了4.82%。妇女儿童受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2.6年,小学、初中就近入学率、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到99%以上。妇女儿童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女性期望寿命达到84.9岁,高于极高人类发展水平(83岁);孕产妇死亡率(4.34/10万)、婴儿死亡率(1.98‰)、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66‰)均持续下降,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

《北京市“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文本框架分为五个部分,包括前言,指导思想,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保障儿童优先发展的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以及监测评估。《规划》在认真总结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成就,深刻分析我市妇女儿童事业进入新发展阶段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的基础上,聚焦与妇女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教育、经济、决策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个领域,提出了58项主要目标和63项策略措施;聚焦与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等7个领域,提出了48项主要目标和55项策略措施。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01总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制度机制更加完善、社会环境更加优化,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促进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的同步均衡发展。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支持妇女在各行各业建功立业,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首都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力量。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持续保障妇女在健康、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保护领域获得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参与政治管理和经济建设的水平和能力,确保妇女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妇女发展水平。

02八个领域

妇女与健康:打造生命全周期妇女健康服务体系,保障妇女生育全程安全,加强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促进妇女生殖健康和心理健康,鼓励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升妇女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妇女与教育: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全面推进性别平等教育,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女性人才,持续提升女性科学素质,丰富女性终身学习资源,持续提升妇女整体素质和综合素养。

妇女与经济:消除就业歧视,优化就业结构,维护从业女性的劳动权益和劳动安全,保障妇女享有参与经济活动和共享经济资源的权利,加强女性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完善培养选拔女干部的政策机制,提高女性参政议政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妇女参与基层民主自治,保障妇女依法平等行使民主权利。

妇女与社会保障:健全惠及妇女的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和职业伤害保障制度试点,保障老年妇女享有更完备的多元养老服务,加强对残疾妇女、困境妇女的救助帮扶,稳步提高妇女社会保障水平。

妇女与家庭建设: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促进家庭成员共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平等分担家庭责任,完善支持家庭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妇女与环境:弘扬先进性别文化,加强男女平等价值观的宣传教育,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建设有利于妇女发展的生态环境,提高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扩展妇女国际交流与合作,优化妇女全面发展的环境。

妇女与法律:健全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政策法规体系,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建设的能力,有效运行政策法规性别平等评估机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权益,加强对妇女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维护妇女合法权益。

保障儿童优先发展

01总目标

贯彻儿童优先原则,进一步健全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社会普遍形成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营造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引导儿童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提升儿童的思想道德素养,更好成长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满足儿童事业发展的需求,进一步完善促进儿童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获得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确保儿童发展的总体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达到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儿童发展水平。

02七个领域

儿童与健康:完善健康促进体系,搭建智慧妇幼信息平台,提升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加大健康知识普及力度,健全新生儿安全保障机制,重视儿童疾病防治,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增强儿童身体素质,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儿童与安全:打造多维度保护体系,加强儿童意外伤害预防和儿童专用消费品质量监管,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中充分考虑儿童的特殊需求,推进校园及周边平安建设,有效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儿童安全成长。

儿童与教育:构建首都高质量教育体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扩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范围,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共享,深化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持续推进融合教育,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成长成才。

儿童与福利:建立健全普惠型儿童福利体系,完善市、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持续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稳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确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保障调整机制,夯实儿童福利服务基础,全面提升儿童福祉水平。

儿童与家庭: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强化爱婴服务,注重对家庭照护的支持和指导,完善以家庭为中心的监护制度,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养良好亲子关系,赋能儿童健康成长。

儿童与环境:优化促进儿童成长的环境体系,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积极推动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培养儿童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助力儿童全面发展。

儿童与法律: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政策法规体系,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执法工作,预防和严厉打击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网络,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与“十三五”妇女儿童规划相比,《规划》既保持了延续性,又具有新的特点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在领域设置上,落实总书记“三个注重”要求,首次增加了妇女与家庭建设和儿童与家庭两个领域,提出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家庭发展支持体系,赋能儿童健康成长。首次增加了“儿童与安全”领域,全面回应儿童安全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在目标设置上,落实中央、市委新要求,推动优化生育政策和“双减”工作跟进与实施,通过提出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生命安全,完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持续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增强儿童体质健康、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等主要目标,并逐一进行指标量化,助力实施优化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扎实落地。

在策略措施上,注重引导支持妇女儿童发挥主体作用,加强对女性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支持妇女在各行各业和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尊重儿童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儿童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及体验活动。关注妇女儿童健康的新情况,提出减缓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强调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升妇女和儿童身心健康水平。

来 源

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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