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汪潮湧失聯、信中利停牌,知情人士:警方上月曾到訪信中利

信中利公司花了一天的時間,也沒能聯繫上他本人和他的家屬。

汪潮湧(本名汪超湧)到底去哪了?

12月16日下午,第一財經記者來到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平安國際金融中心的北京信中利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中利”,833858.OC),記者看到,公司已經掛起聖誕燈飾,一派節日氣氛。

“目前公司業務一切正常,我們也在覈實相關信息。”信中利一位在現場的管理層人士對記者表示,目前不便透露太多信息,一切以公告爲準。

在被報道失聯之後,又有一份“拘留通知書”傳出。針對今日網傳信中利實控人汪潮湧已於11月30日被警方以“涉嫌職務侵佔罪”拘留一事,記者未能從通知書落款單位朝陽警方覈實,不過有其他警方人士對記者表示“應該是真的”。

而第一財經記者從另一位知情人士處確認,警方於上月到訪過平安國際金融中心,並前往23層信中利的辦公地。

12月16日這一天,各界都在尋找“汪潮湧”。而信中利公司花了一天的時間,也沒能聯繫上他本人和他的家屬。信中利16日晚間公告稱,公司“通過各種渠道多次聯繫汪超湧先生及其家屬,但均未取得有效聯繫。公司同日向公安機關諮詢相關情況,但截至目前尚未獲得與汪超湧先生相關的有效信息”。

幾無騰挪餘地

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債務雪崩也不是。

昨日晚間媒體報道“汪潮湧失聯”消息後,第一財經記者嘗試聯繫汪潮湧本人,截至目前未獲回應。其最近一條朋友圈停留在11月29日晚上21點15分。

信中利16日早間宣佈,停牌覈查媒體報道的實際控制人汪超湧(即汪潮湧)失聯消息,“相關情況尚待確認”,股票將停牌至12月29日。公司昨日股價收於0.45元/股。

16日晚間,公司再發公告稱,“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由公安、司法的等機關發出的正式通知或協助調查的要求”,“公司日常經營管理工作正常運行,除汪超湧先生外,管理層和各部門員工均正常履職”。

汪潮湧是投資界名人,有着靚麗的個人履歷,貼滿各種“高大上”的標籤,面對公衆也十分注意維護個人和公司形象。

不過,近幾年來,伴隨鉅額債務一個又一個到期,法院傳票一張接一張送來,汪潮湧和信中利就再也“兜不住”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信中利在管基金36只(含6只正在清算的基金),累計認繳規模爲161.25億元,在管實繳規模爲112.01億元。

信中利2015年10月掛牌新三板,但信中利的目標從來都不止於新三板。2016年6月信中利高槓杆收購深圳惠程(即惠程科技,002168.SZ),併成爲其控股股東,謀求“曲線上市”。不過,當時股權投資機構變相借殼上市遭遇監管嚴查,證監會在同年9月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信中利借殼上市計劃落空。

2018年底信中利啓動新三板摘牌計劃,並於2019年9月正式提出終止掛牌申請。但“因未完善異議股東保護措施”,不符合終止掛牌條件,未獲全國股轉公司同意,未能如願摘牌。

在2020年創業板註冊制改革之後,信中利對A股上市再燃希望,並表示“將繼續聯合業內其他頭部機構向監管部門獻言獻策,力爭在創業投資機構登陸資本市場方面取得突破進展”。

然而,事與願違,近幾年來信中利一路“下坡”。信中利2020年年報被大信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非標”意見,質疑主要圍繞惠程科技。

審計機構對“大額預付款項長期未予結算”提出質疑,認爲惠程科技子公司向上海智趣廣告等連續支付大筆資金,截至2020年末預付款項餘額達到3.15億,如此大額預付款卻長期未予結算,無法解釋。針對應付遊戲分成款、商譽減值以及收購交易的真實性等,審計機構也都提出明確質疑。

今年上半年,信中利虧損2.88億,淨利同比減少348%。同時,公司有息負債餘額7.04億,其中短期借款9216萬,一年到期流動負債1.44億。而貨幣資金餘額僅有1.73億。另外,公司其他應付款高達15.56億,同比增加52.96%。

關於業績下降,信中利解釋稱,由於惠程科技上半年遊戲收入和電氣收入雙雙下滑,收入同比下降69.93%,毛利下降76.53%。同時,由於公司管理基金陸續進入清算期,半年內也沒有新基金成立,導致公司收取的基金管理費同比下降28.16%,毛利下降26.32%。

不過,因無法償還重慶綠髮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下稱 “重慶綠髮”)的 5.41億借款,在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之後,今年7月底,信中利已經不再是惠程科技第一大股東,失去對惠程科技的控制權。

“隱藏債務”連爆

與此相對應的,是信中利持續大舉高成本融資。

12月6日,信中利在半年報問詢回覆中披露,公司目前面臨6個訴訟案件,涉案總金額超過13億。

其中包括,長安保險銷售公司要求信中利返還投資款1.15億、中冀投資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合作項目股權準讓款6.84億、武漢璟瑜多盈股權投資中心(有限合夥)要求公司支付股權回購款1.55億、北京居然之家投資控股集團要求公司支付股權回購款2.1億、中英人壽保險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合夥份額轉讓款1億多元。

同時,公司還有超過15億的非關聯方往來款,其中有13.6億爲拆借資金,包括向重慶綠髮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拆借資金6.05億,向深圳嘉道功程股權投資基金(有限合夥)拆借資金4.94億,向嘉興祥來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拆借資金1億,還有其他資金拆借1.61億。

外債高企的同時,信中利自有投資項目也在持續“貶值”。由於底層資產估值大幅下降,截至上半年,天津信中利泰信資產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公允價值變動爲-2670.49萬,北京信中利明信股權投資重心(有限合夥)公允價值變動爲-7034.10萬,合計變動-1.14億。

據公司披露,截至2021年6月末,公司有息負債餘額7.04億,其中包括惠程科技對外負債5.57億。在失去控制權之後,惠程科技的負債自行處理。剩餘1.48億負債,6個月內到期2350.70萬,3年內到期1.24億。截至目前,信中利已經償還5557.82萬。此外與債權人達成還款方案,2021年12月15日前償還欠款3000萬,剩餘欠款2022年6月30日前償還。

不過,信中利早已開始“借新還舊”。2021年11月初,公司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借款2652萬,償還到期債務。

爲了還債,信中利還嘗試引入戰略投資者,與不良資產處置機構簽訂合作協議,擬處置呆滯資產。同時,積極與債權人協商,力爭就部分債務達成豁免部分債務或延期支付的協議。另外,公司正在籌備設立新基金,積極拓展新的收入來源。

但是進入下半年,債務壓力有增無減。信中利曾於2018年11月7日發行了3.4億雙創債,票面利率7.8%,第一期至2021年11月6日滿3年。

11月16日,信中利又公告稱收到應訴通知書,廣東粵財信託有限公司已將信中利及汪超湧起訴到法院。要求信中利以5.19億收購其持有的共青城信中利工信投資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的全部有限合夥份額。同時,爲防止信中利沒錢,粵財信託還要求中馳惠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爲汪超湧),減持其持有的惠程科技股份來補足收購款。

隱瞞債務、違規減持、利益輸送

網傳的汪潮湧被警方帶走原因可能是“涉嫌職務侵佔”。信中利16日稱,公司向公安機關諮詢相關情況,但“截至目前尚未獲得與汪超湧先生相關的有效信息”。關於是否被拘留,準確信息仍有待公司覈查後向公衆公告。

不過,據可查信息,汪潮湧及信中利此前已多次因涉嫌利益輸送,將所管理企業股權挪作他用以及隱瞞債務、訴訟信息等,被採取監管措施。

今年4月,因信中利“股權管理公司未及時充分取得全體合夥人的同意,將所管理基金投資企業的股權用於融資增信”,北京證監局對其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

11月11日,青島證監局對信中利二級子公司青島信中利少海匯高創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原因是,青島證監局現場檢查發現,公司存在“利用基金財產或者職務之便,爲本人或者投資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進行利益輸送”,“違反基金合夥協議的約定,質押基金財產爲關聯方提供資金支持”等涉嫌違規行爲。

在債務壓力之下,拆東補西、借新還舊都已經沒有太多空間。

今年9月,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原因是信中利子公司及一致行動人作爲惠程科技控股股東期間,違規減持,存在持股比例每變動 5%時未按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並停止交易,未按規定預先披露減持計劃, 3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方式減持比例超過1%等行爲。

不僅是違規減持,爲了延緩危機爆發的時點,汪潮湧及信中利不惜冒着違法信息披露法規的風險,一再隱瞞債務及訴訟信息。

5月21日,北京證監局對信中利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公司沒有及時披露控股子公司3月份就收到法院應訴通知書的消息。該訴訟涉訴資產包括股東李亦非持有的公司股權、中馳惠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權及中馳惠程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惠程科技全部股權。

9月6日,北京證監局對信中利出具警示函,原因是“公司存在多筆重大訴訟、仲裁未及時披露的情形”,時間上從去年7月到今年10月,總共6個訴訟事項,涉及總金額超過13億。其中最大的一筆爲2021年1月5日一筆金額6.84億的合同糾紛。

9月8日,深交所再對信中利及汪潮湧等通報批評,原因是公司隱瞞了1月份與中冀投資涉及金額6.84億元的訴訟事項。

10月21日,全國股轉系統公司也對信中利及汪潮湧等出具了警示函。一個原因是中冀投資有限公司要求公司支付合作項目股權準讓款6.84億,信中利1月14日就收到應訴通知,6月21日才進行補充披露,此前沒有信披。該筆涉案金額佔到公司淨資產的44%以上。

信中利隱瞞的訴訟事項不只此一個。公司3月10日就收了重慶綠髮起訴子公司要求償還到期借款本息的應訴通知書,但到5月21日才補充披露。該案涉及金額5.43億,佔到公司淨資產35%以上。

此外,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汪潮湧持有公司股份於2021年2月25日被司法再凍結,佔公司總股本的 30.11%,也沒有及時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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