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没有房产证也可以合法的住在这里,你相信吗?

切勿高空抛物,很有可能被判刑!

BRTV财经频道《蜜蜂计划》制作《民法典》新规中,你家房子的那些事了解下。

与北京银行为战略合作伙伴共同推出的《蜜蜂计划》,自开播以来以“传播金融常识,酿造财富生活”为口号,宣传理财、创造财富、预防欺诈为宗旨。

《蜜蜂计划》的社区课堂刚一上课,班主任徐怡恒,就给班长李然、小富、知心大姐关姨、沉稳老练的陈祎提出了一个问题,引发了大家的热议。

“假如你是一个房子的主人,有一个你不认识的人,他住到了你的房子里,而且你还不能赶走他。”

关姨第一反应是绝对不可能。李然问凭什么?

这是今年执行的《民法典》里面的一项内容。这个规定对一部分人来说是一种保障,对另一部分来说也是一种警示。

继母的居住权

“居住权”给你居住的安全感

你觉得董女士她可以住在这个房子里吗?

街采中,不少百姓对居住权并不了解。

律师王丽解释,在《民法典》中新增了对居住权的规定。主要是指在自己的房子之上为他人设定居住权,这种居住权一般来说是无偿的,不能转让,也不能继承,要通过书面的方式,去有关机关进行登记,在这个房子上有居住权的人,可以一直居住使用这个房子,在约定的期限之内,甚至可以约定到这个人去世。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像董女士那种法定的居住权并没有被法律明确的规定下来,它的保护力度跟《民法典》出台之后是有区别的。

王丽介绍居住权设立的初衷,更多的满足大家对保障住房的一种灵活性的安排,很多时候是针对一些特殊的群体,做这样的安排,避免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也是维护家庭和谐。

“居住权”是双刃剑,有时是保障,有时要小心。

居住权对一些人来说是保障,对另一些人来说是警醒。

在这里,要提醒您:买房前,确认房本居住权。

现在居住权要在相关的不动产登记部门进行登记,它就是公示作用,在买房子,尤其是二手房,最终过户时,一定要去看原来的房本上登记的地方有没有明确登记,如果登记了居住权就要谨慎小心了,你买了房有可能住不进去,会给你造成很大的损失。

小心!楼上扔下电视机

高空抛物,舆论谴责变刑法判决

这是飞来的横祸啊!

高空抛物在《民法典》中有了这样的规则——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对高空包物是通过侵权责任来进行规定的,《民法典》中高空抛物责任的承担主体又扩大了,不只是侵权人,包括有加害可能的相关人员,也会有可能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甚至扩展到物业公司。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除此之外,在《民法典》中还专条专款规定了公安机关对查清楚谁是抛物的这个人有一定的调查责任。

《刑法》中的高空抛物罪,从今年的3月1日开始实施,有高空抛物这种行为的,情节严重的,要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是拘役。

什么是情节严重?一般来说要从他的动机,抛物的时间、地点,抛的什么物品,抛物造成的后果,根据这些情况来具体判定。

小物品高空坠落威力大

苹果、西红柿、西瓜、罐装饮料,这些日常生活经常见到的物品,以30米高度为例,从高空落下会有多大威力呢?

通过计算,在这一高度落下的物体,到达地面的速度会达到24.5米每秒,除了速度快,高速坠落的物体产生的动能也足以对人或物产生不同程度的伤害。

罐装饮料产生的动能为102.9焦耳,西瓜产生的动能为352.8焦耳,而某些枪支的枪口动能也不过350焦耳左右,高空抛物的威力不容小觑。

作者: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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