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警方依託“崑崙2021”專項行動,聯合市生態環境部門,打掉5個非法收集、運輸、儲存、倒賣廢機油污染環境的違法犯罪團伙,搗毀9處非法儲存廢機油污染環境的“黑窩點”,刑事拘留65人。

今年8月,市公安局環食藥旅總隊在工作中發現,在昌平區某農村大院內存在非法收集、儲存廢機油的情況。通過進一步工作,多個非法從事廢機油收購、運輸、儲存、處置的違法犯罪團伙逐漸進入警方視線。對此,北京警方成立由環食藥旅、法制、網安總隊和順義、昌平、懷柔分局等單位組成的工作專班,全力開展案件攻堅。經過歷時3個月的縝密偵查,最終確定了祝某闊、李某社、梅某林、王某來、吳某鵬等人爲主的5個犯罪團伙,上述5個犯罪團伙均以親戚、老鄉爲紐帶,選擇位於遠郊村莊外圍的獨立院落作爲收集、儲存廢機油的窩點,從汽修門店非法收購機動車保養過程中產生的廢機油,儲存在窩點內地下的油罐中,待積攢到一定量後,倒賣給外地化工企業,從中牟利。

在全面掌握犯罪團伙人員架構、犯罪鏈條後,12月9日,市局專班聯合市、區兩級生態環境部門,對前期掌握的5個犯罪團伙開展集中收網行動,共搗毀非法儲存廢機油的“黑窩點”9處,刑事拘留65人,現場查扣油罐12個、油桶400餘個、廢機油100餘噸、非法改裝運輸廢機油車輛50餘輛,有力震懾了違法犯罪活動,維護了生態環境安全。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工作中。

據辦案民警介紹,機動車產生的廢機油因具有毒性和易燃性,被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屬於危險廢物。根據我國《危險廢物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只有獲得相關行政許可證後才能夠處置經營。針對廢機油的運輸環節,根據相關規定,運輸廢機油的車輛還應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證,使用有危險廢物標識的特種車輛,未經許可不允許從事廢機油收集、運輸行業。而此次集中行動共查扣涉案車輛50餘輛,抓獲的團伙成員中,從事廢機油運輸的司機並沒有取得相關資質,他們將自己的麪包車或者廂式貨車進行改裝,車內裝有大容量的油桶,專門到汽車門店去收購廢機油,然後倒賣到這些窩點中,這些司機均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而對於將廢機油賣給這些嫌疑人的門店是否涉嫌違法呢?辦案民警同樣給出了答案:將廢機油提供或者委託給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堆放、利用、處置的,無《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廢機油經營活動的,未經批准擅自轉移廢機油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行爲人不僅將面臨生態環境部門的行政罰款處罰,還將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處罰。

在此警方提示,廢機油屬於危險廢物,未經許可不得收集、運輸、儲存和處置,廣大從業人員要切實增強守法經營意識。同時,也號召廣大羣衆積極參與線索舉報,一旦發現類似問題請立即向生態環境部門舉報,涉及違法犯罪線索及時撥打110。

記者:陳晶磊

編輯:王娟

責編:陳晶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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