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4日讯(通讯员 张玉成 智云云 记者 王国柱)惯犯想要在跨年夜实施盗窃,不料在踩点时就被民警抓获。面对警方审讯,男子如实供述前期作案事实和想要再次作案的企图,最终被刑事拘留。

2021年12月20日,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曲江派出所接到市民李先生报警,称自己放在车内的6条高档香烟不见了,怀疑被人偷走,被盗香烟价值6000元。接报后,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由于李先生不确定财物被盗的具体时间,其停车位附近也没有监控,给民警的侦查工作带来了较大困难。

随后,民警进行时间回溯,调阅分析案发小区停车场周边的视频监控,寻找可疑人员。经过持续的细致研判,12月30日,警方最终确认在监控中出现频次较高且动作形态较为可疑的男子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高某是扬州人,今年26岁,无业,平时租住在姜堰,有盗窃犯罪前科,2021年3月刚刚刑满释放。考虑到临近元旦,为防止高某再次实施盗窃,警方立即发布指令对高某实施抓捕。12月31日下午5时许,民警精准布控,成功锁定高某位置并将其抓捕归案。

面对民警审讯,高某对其深夜拉车门盗窃李先生车内香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另据其交代,被民警抓获时,他正在一小区内进行踩点,想趁着跨年夜实施盗窃,再捞一笔,没想到正中了民警的“预判”。

1月1日,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姜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元旦春节期间,广大市民要提高防盗意识,不要在车内存放现金或贵重物品,如果发现被盗,应保存好相关现场证据,立即报警。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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