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北京1月11日訊 昨日,中國銀保監會網站披露了江蘇銀保監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蘇銀保監罰決字〔2021〕83號、99號 )。 

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省分公司存在未按規定保管投保資料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江蘇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對其處以10萬元罰款。彭妮對上述行爲負有責任,江蘇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七十一條,對彭妮予以警告,並處5萬元罰款。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九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報送或者保管報告、報表、文件、資料的,或者未按照規定提供有關信息、資料的; 

(二)未按照規定報送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備案的; 

(三)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的。 

第一百七十一條  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經紀人違反本法規定的,保險監督管理機構除分別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條至第一百七十條的規定對該單位給予處罰外,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任職資格。 

以下爲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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