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不再“以身高論票價”?鐵路兒童票標準擬修改 

不久前,國家鐵路局發佈徵求意見,擬對實施二十多年的兒童優惠票標準進行修改,引發社會的廣泛關注。國家鐵路局日前在其官方網站發佈了關於《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第十二條指出,“實行車票實名制的,年滿6週歲且未滿14週歲的兒童可以購買兒童優惠票;年滿14週歲的兒童,應購買全價票。未實行車票實名制的,身高達到1.2米且不足1.5米的兒童可以購買兒童優惠票;身高達到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全價票。”

而在1997年發佈,目前仍在使用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第十九條中註明:“隨同成人旅行身高1.2米到1.5米的兒童,應當購買兒童優惠票;超過1.5米時應買全價票。”簡而言之,此次徵求意見增加了實名制車票條件下,兒童可以用年齡來享受優惠票的待遇,同時也保留了在未實行實名制車票時,依舊沿用身高作爲判斷兒童票的標準。

記者檢索發現,1991年原鐵道部曾發文明確“身高1.1米至1.4米的小孩乘車時,應隨同大人購買座別相同的半價客票、加快票及相應的空調票;超過1.4米的小孩應購買全價票”。換句話說,從1991年到1997年,我國兒童火車票優惠“身高線”曾經長高了10釐米;而從1997年至今,20多年間我國兒童火車票優惠“身高線”卻停在了1.5米。

與此同時,在國家衛健委2018年發佈的《7歲-18歲兒童青少年身高發育等級評價》中記者見到,我國青少年身高發育等級劃分中,身高中位數爲1.5米時對應的男孩和女孩年齡均爲12歲。

根據國家衛健委2020年發佈的《中國居民營養與慢性病狀況報告》的數據,最近五年我國6-17歲的男孩和女孩各年齡組身高平均分別增加了1.6釐米和1釐米。有交通領域的研究學者指出,此次國家鐵路局擬打破沿用二十多年的“身高論票價”制度,體現了對社會發展需求的響應。

專家:避免身高一刀切,讓優惠票普惠兒童近年來,社會不同領域都對“一刀切”的火車兒童票規定提出了意見和建議,此次國家鐵路局擬修訂原有的規章,可謂是恰逢其時。在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有全國人大代表和全國政協委員曾分別就“兒童票”制度提出了建議。建議避免採用按身高“一刀切”的規定,以保障“大個子兒童”應有的福利,體現公平。2019年,安徽的11歲兒童小劉因身高超出1.5米的標準而被要求補票後,起訴鐵路部門。小劉的父親:“我的孩子通過12306購票時,身份證號碼上有他的出生年月日,也就是說,他屬於法律規定的‘兒童’,但後來在火車上,又被要求以身高爲標準測量購票,我當時就針對這個情況提出異議。”

2021年初,有多名網友在網上留言諮詢“兒童票優待按身高還是按年齡?”交通運輸部回覆表示,免票兒童的範圍爲6週歲(含)以下或者身高1.2米(含)以下;客票半價優待兒童的範圍爲6—14週歲或者身高1.2—1.5米。滿足年齡或身高二者之一的,均可享受相關優待,但這個規定只針對客運班車和水路客運船舶。2021年6月1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正式實施,其中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城市公共交通以及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客運等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實施免費或者優惠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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