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雅本化學發佈公告,因爲公司股票價格異常波動,自1月17日週一起停牌,自披露覈查公告後復牌。

根據公告,公司連續兩個交易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達到30%,符合深交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形。事實上,自2021年11月15日當天上漲20%後,公司股價開始進入上漲通道。至1月14日收盤,公司股價上漲幅度高達336%。

雅本化學再停牌 2個月漲3倍

1月16日,雅本化學發佈公告,因爲公司股票價格異常波動,自1月17日週一起停牌,自披露覈查公告後復牌。

事實上,這並非公司近期首次因股票異動而停牌覈查。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公司股票首次因異動停牌覈查。在這次停牌前,公司股價已在7個交易日(2021年12月20日起)裏大漲1.6倍,其中四個交易日更是“20cm”漲停。

股票的異動也受到了監管的關注。在收穫了第一個20“cm”漲停後,2021年12月22日晚間,公司年內首次發佈股票價格異常公告。隨後,公司收到深交所關注函,要求公司就卡龍酸酐、工業大麻等敏感產品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做進一步披露。

公司在回覆公告中稱,截止關注函回覆日,公司未與輝瑞公司(Pfizer)簽署任何合作協議,與其不存在任何合作關係,未向輝瑞公司供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客戶主要爲國內客戶及印度客戶,無法確定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是否間接供給輝瑞公司。

此外,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主要用途爲銷售及自用,其中銷售部分約佔總產量的99%,自用研發部分約佔總產量的1%。公司自2012年起進行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合成工藝和產業化研發,截止關注函回覆日,該產品公司累計投入研發費用合計1467.46萬元,其中包括研發費用1417.46萬元,專利購買費用50萬元。

目前公司擁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產能合計約20噸/月。截止關注函回覆日,公司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銷量爲17.29噸,產生銷售收入2700.73萬元,佔公司2021年度營業總收入的比例約爲1%-2%,佔比較小。公司預計不會對公司2021年度及2022年度財務、經營狀況產生重大影響。截止至關注函回覆日,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在手訂單爲6354.08萬元。

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主要客戶爲國內客戶和印度客戶,其中國內客戶銷售額佔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總銷售額的比例約爲97.88%,印度客戶銷售額佔公司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總銷售額的比例約爲2.12%。

但對於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的市場佔有率,公司聲稱由於國內化工中間體行業較爲分散,無準確獲取國內卡龍酸酐及衍生產品的產量、銷量的官方或公開數據,因此無法計算相關數據。

而對於工業大麻的生產,雅本化學認爲,公司控股孫公司A2W主營大麻二酚(CBD)等管制藥物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目前,CBD醫用產品生產車間主體結構已基本建成,正在進行設備安裝及申請GMP認證,2021年未生產和銷售任何CBD醫用產品,也沒有訂單。公司還預計,2021年度和2022年度,該產品將不會爲公司帶來任何銷售收入和利潤貢獻。

但這並未阻止公司股價繼續上漲。在隨後4個交易日,公司股價再次出現3個20cm的漲停。12月28日,公司首次停牌覈查股價嚴重異常波動,並再次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公司在第二次回覆深交所關注函中強調,公司產品卡龍酸酐可用於輝瑞公司抗新冠病毒藥物帕羅維德原料藥,但公司不是國內唯一具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合成工藝的廠商,且公司未與輝瑞公司簽署任何合作協議,與其不存在任何合作關係,未向輝瑞公司供應卡龍酸酐及其衍生產品。

而對於股價上漲期間,創始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之一的汪新芽減持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內幕交易,雅本化學認爲,汪新芽在減持股份期間,公司及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也不存在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嚴格按照內幕信息保密要求,未與汪新芽女士談及任何涉及公司財務相關信息及未經公司披露的重要信息或敏感信息。汪新芽減持公司股份主要原因爲歸還貸款、對外投資等個人資金需求。

雅本化學認爲,公司股價上漲原因是因爲公司所處農藥中間體行業、醫藥中間體行業前景向好,但強調不會對公司近期生產經營及業績造成重大影響。公司前三季度業績平穩,營收增長7.08%,淨利潤增長23.03%,扣非淨利潤下降16.88%,生產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

公司股票於今年1月6日復牌,兩個交易日下跌幅度超過20%。但隨後再次發力上漲,5個交易日上漲幅度達到81.53%。直到今日再次公告停牌覈查股價異常。

自2021年11月15日當天上漲20%後,公司股價開始進入上漲通道。至1月14日收盤,公司股價上漲幅度高達336%。

雅本化學曾因“蹭熱點”被罰

公開資料顯示,雅本化學成立於2006年,總部位於江蘇省蘇州市,主營業務爲化肥與農用化工。2011年,公司在深圳創業板上市交易,法定代表人爲蔡彤,實際控制人爲毛海峯,馬立凡,汪新芽,蔡彤,王卓穎。

2020年,公司曾並因爲“蹭熱點”被證監會處罰。

2020年3月,雅本化學發佈公告,表示因涉嫌誤導性陳述等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該調查起因爲雅本化學在互動平臺回覆稱,子公司樸頤化學是阿扎那韋 (Atazanavir)以及達魯那韋(Darunavir)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其中達魯那韋主要生產手性藥物中間體,達魯那韋即達蘆那韋。而李蘭娟院士團隊研究成果顯示,“阿比朵爾、達蘆那韋能有效抑制冠狀病毒”。該消息直接使得雅本化學連續4個交易日漲停。

根據公司2020年9月公告的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顯示,證監會查明,雅本化學在互動易回覆、《關注函回覆》和《關於股價異動的公告》中多次披露,樸頤化學是達蘆那韋關鍵中間體的主要供應商。《關注函回覆》披露樸頤化學2017年至2019年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的銷售收入分別爲3,059.18萬元、5,296.34萬元和3,193.76萬元,銷量分別爲44噸、70噸、47噸,產能均爲80噸/年,產能利用率分別爲55%、88%、59%。《關注函回覆》和《關於股價異動的公告》披露,樸頤化學市場份額大約爲15%-20%;目前印度客戶有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國內客戶有博騰股份、迪賽諾等製藥公司。

然而事實上,雅本化學2017年至2019年銷售或提供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產品和服務取得的收入金額爲245.69萬元、483.76萬元、506.13萬元,其中樸頤化學和其控股子公司湖州頤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頤輝生物)的收入金額分劃爲111.22萬元、351.76萬元和506.13萬元,較《關注函回覆》披露金額分別少2,947.96萬元、4.944.58萬元和2,687.63萬元。雅本化學披露的上述銷售收入將下游客戶江蘇八巨藥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氯醇和BOC環氧物等達盧那韋醫藥中間體統計成自己的收入。

雅本化學、樸頤化學和頤輝生物未與印度客戶Emucure、Mylan、Cipla、Sun、Laures以及國內客戶迪賽諾直接簽署業務合同和供貨,只是根據樸頤化學與八巨藥業簽訂的《技術服務和客戶保護協議》,由樸頤化學獨家負責與上述客戶的談判、報價和成交,八巨藥業按照與上述客戶銷售金額的一定比例向樸頤化學支付佣金。雅本化學披露的上述產品的銷量、產能及利用率,是根據八巨藥業的產能和訂單情況估計並倒算出各年度銷量。

證監會指出,雅本化學上述信息披露未能客觀、準確、完整地反映涉及達蘆那韋醫藥中間體業務的實際情況,誇大了公司該業務的收入、產量、銷量和市場地位,具有較大誤導性。

證監會認爲,雅本化學的上述行爲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所述的信息披露違法行爲。對此,證監會決定對雅本化學給予警告,並處以4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董事會祕書等人給予警告,並處罰款共計35萬元。

此外,2020年6月,深交所下發關於對公司股東阿拉山口市雅本創業投資有限公司、蔡彤、王卓穎、毛海峯、汪新芽、馬立凡的監管函。監管函中指出,雅本化學於 2019 年 12月 27 日披露的《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顯示,作爲雅本化學控股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7 日期間,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增持、大宗交易減持、可交債換股等方式,合計持有雅本化學股份的比例由 47.97%變動至 42.25%,累計變動比例爲 5.72%。在累計持股比例變動達到 5%時,未按照《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的規定停止買賣雅本化學股份並及時履行報告、公告義務。

深交所認爲上述行爲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 11月修訂)》第 1.4 條、第 2.1 條、第 11.8.1 條的規定,希望上述股東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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