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史思同

編輯|孫月

車輛統籌,這種被稱爲“車險界P2P”的類保險產品,在經歷野蠻生長後,正在迎來合規發展時代。

車輛統籌並不等於保險,由於保險公司拒保高風險營運貨車輛,加之商用車相對高昂的保費價格,越來越多的車輛統籌公司應運而生。而近年來機動車統籌相關的糾紛和投訴接連不斷,統籌公司爆雷的情況更是不在少數,行業亂象頻發。

但事實上,車輛統籌沒有專業法律依據及行政法規保障,也沒有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這使得相關方面監管乏力、風險倍增。

而隨着越來越多的營運汽車上路,其風險保障的需求無疑面臨着巨大缺口,誰來承擔這部分風險,已經成爲日益緊迫的現實問題。

統籌互助,並非保險

2021年11月份,河北蘇先生打算爲其貨運車買上商業保險的時候,一位同行卻給他推薦了一份“統籌保險”,並告訴蘇先生,正規的保險公司不賣貨運車的保險,貨車司機只能買這種“統籌保險”。爲此,他花費了3600多元,對應的第三者責任“保額”100萬元,統籌公司爲河北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不久之後,蘇先生了解到統籌業務並不是保險,想要將其退掉,卻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拒絕。

車輛統籌對很多營運車輛的車主來說並不陌生,但仍有很多人將車輛統籌當作是保險,甚至有人根本不明白這是怎麼一回事。

事實上,車輛統籌其實是相當於運輸行業中的一種互助性質的措施,具有一定的風險補償功能,而並非真正的保險。

具體來說,所謂車輛統籌,也叫交通安全統籌,是指通過向車主集資的方式,要求車主繳納相應的交通安全統籌費,形成統籌資金來爲參與統籌的大型、重型貨車等車輛提供保障,屬於交通運輸行業內部的行業互助。

換個角度來說,車輛統籌並不受保險法及相關的政策和監管約束。有業內人士透露,這些統籌公司一般是個人註冊,通過保險公司車商負責人拉業務,以公估公司定損做理賠。

交通安全統籌服務的流程一般包括事故受理、查勘諮詢、損失覈定三步,與保險公司的理賠流程極其相似。並且,這些統籌公司宣稱,營運車輛都可以“正常加入、快速理賠”,能夠降低風險。甚至這些統籌公司連企業名稱、統籌單都在模仿保險公司的名字、保單等,故意給消費者造成混淆。

(啓信寶搜索截圖)(啓信寶搜索截圖)

在啓信寶中搜索“安全統籌”,相關結果有2000多條。其中,包括企業名稱含“安全統籌”的有313家,經營範圍中含“安全統籌”的有1925家。

而企業名稱或經營範圍中包含“機動車安全統籌”的有730家、含“交通安全統籌”的有886家,數倍多於保險公司。

細查之下不難發現,多數統籌公司都是近兩年註冊的,而辦理車輛統籌業務的公司主要以交通運輸公司、汽車服務公司和地方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爲主,並且註冊地址位於卡車保有量較大的河北省和山東省的統籌公司居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這些公司自身風險多爲數十條,以石家莊市供銷合作總社安全統籌公司爲例,其司法涉訴信息高達999+條。同時,這些公司中企業狀態爲註銷或被列爲失信人的有近300家。

有業內人士透露,之前的很多統籌公司都倒閉破產了,有些公司拿到上千萬的資金之後就跑路,有些則是作爲洗錢公司。

糾紛纏身,爆雷不斷

事實上,近年來車輛統籌爆雷事件屢見不鮮,並且退保、理賠等相關的糾紛訴訟也不斷髮生。

黑貓投訴平臺顯示,僅是年底這段時間以來,就有數起車輛統籌的相關投訴,其中時間較近的是對華商統籌、首旭統籌保險等公司的投訴。而多數糾紛的緣由主要爲工作人員失聯不作爲、理賠款遲遲不到位等,甚至有車主是將車輛統籌誤當成了正規保險。

(黑貓投訴平臺截圖)(黑貓投訴平臺截圖) 

黑貓投訴的案例顯示,2020年3月份,張家口的李先生花費5600多元爲其營運貨車購買了一份“機動車輛安全統籌”,統籌期限爲一年,包括機動車三者責任安全統籌、車上人員責任安全統籌(司機),“保額”共有60萬元。

2020年11月份,李先生髮生交通事故,事故認定書判定全責,然而維修處理等相關賠付款卻一直遲遲不到賬。

(李先生購買的機動車安全統籌單——黑貓投訴平臺)(李先生購買的機動車安全統籌單——黑貓投訴平臺)

據瞭解,李先生購買的是中×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中×統籌)的機動車輛安全統籌。據其統籌單,其機動車三者責任安全統籌額度爲50萬元。在李先生方爲全責的情況下,相關財產損失應當由中×統籌來賠付。

但事實上,相關賠付款卻遲遲未到。據悉,李先生在事故發生後很長時間聯繫不到該公司,後來終於聯繫上,半個月才定損,審覈階段更是等了一個月之久才通過。在未收到賠付款的情況下,當事人投訴到銀保監局得到的回覆是,這種統籌“不屬於保險”“沒有這個名字”。

與此同時,多數車主也因分不清統籌與保險而“誤入”統籌。部分車主在加入車輛統籌時,就是將統籌誤認爲商業保險,甚至放棄購買真正的車險而“裸奔”上路。

車輛統籌爲何野蠻生長?

由於營運車輛賠付率高、賠付金額高,加之車險綜改對保險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導致國內多地出現了保險公司拒絕承保交強險、商業車險現象。在此情形之下,催生出了車輛統籌這一模式。

車輛統籌尤其是以河北、山東等卡車保有量居多的省份以及深圳等地發展迅速。業內人士表示,河北好多地方的大貨車都上不了保險,但又不能“裸奔”上路,業內就以互助形式做了統籌。

有媒體報道,中國汽車流通協會商用車專業委員會祕書長鍾渭平曾指出,現在全國範圍內能爲商用車提供承保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足6家,提供區域性承保業務的只有4、5家。

百度上,“保險公司不賣貨車保險違法嗎”“家裏大車保險公司不願承保怎麼辦”“哪家公司能買到重型自卸貨車保險”等相關的搜索及求助信息,大量湧現。

據瞭解,在商用車的風控體系中,多數大貨車被評爲E類車,保險公司幾乎都不收,C類和D類車也多遭保險公司拒絕,甚至連交強險都拒保,無奈之下很多營運貨車只能購買統籌。有車主反映,交強險不承保還能去投訴,而商業車險不承保那就投訴無門了。

同時相較之下,車輛統籌比商業保險在價格方面有更多優勢,也更能爲車主所接受。

從事過統籌行業的知情人士爆料,統籌公司的主要渠道就是運輸公司,因爲多數私人貨車都會掛靠到運輸公司,而運輸公司爲了利益最大化,跟統籌公司合作,收車主買保險的錢去買統籌,而很多車主其實是看不到保單的,只以爲交了錢就是買的保險。

“往往車主花個幾萬塊,其實掛靠公司就只花了幾千塊,那麼剩下的錢就被掛靠公司給吞了。”知情人士指出,運輸公司是知道統籌是沒有保險功能的,而統籌公司也就是賭事故率,“一旦發生重大事故,統籌就惜賠或不賠,這就是統籌爲啥能生存下去的原因。”

另一方面,多數統籌公司也都存在着名稱相似、甚至撞名保險機構的情況。比如中路交通運輸有限公司撞名中路保險,衆安安全統籌服務有限公司撞名衆安保險,泛華機動車安全統籌服務有限公司撞名泛華保險等。即便都是私營企業,企業名稱也大多都掛着“中”“保”“安”等字樣,打着國企或是保險機構的名頭,輕易取得消費者信任,讓消費者“感覺”很放心。

同時,統籌公司與車主簽訂的機動車安全統籌單,從樣式來看無論是顏色、結構,還是文字,甚至字體字號都與保險公司的保單極爲相似,更加使得車主誤以爲自己籤的就是保險公司的正規保險合同。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2年,《國務院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就曾提到,鼓勵運輸企業採用交通安全統籌等形式,加強行業互助,提高企業抗風險能力。

而這項意見,也成了統籌公司們的金牌令箭,更有甚者直接在官網中專設政策支持一覽,將其截圖貼上,以示正規合法。

如何整治“車險界的P2P”?

車輛統籌公司無疑有着更大的經營風險,糾紛不斷。對於如此“統籌互助”,業內呼籲監管重視,而這也同樣引起了監管的高度關注。

有業內人士認爲,車輛統籌無疑是“車險界的P2P”,“統籌公司一旦爆雷,如果發生事故,參加統籌的司機可能傾家蕩產。”

也有人表示,應充分發揮互助的優勢,實際上,統籌承擔了一部分社會風險,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當下保險公司拒絕爲營運貨車承保的問題,並且互助成員之間能起到約束作用,有助於降低事故的發生率,認爲“應該推廣,也應該規範”。

有律師也指出,車輛安全統籌其實就是在打保險業務的擦邊球,因爲保險是需要持牌經營,這類公司無法取得保險牌照,獲取保險營業資質,就利用工商註冊登記來規避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事實上,2020年,陝西省保險行業協會就曾先後兩次在官網發佈了相關風險提示。其指出,機動車輛安全統籌不是保險,消費者購買後可能面臨退保、理賠和糾紛處理等法律風險。並且強調,“車輛統籌”業務的汽車服務公司,不是經過合法批准的保險公司,不能從事保險業務。

此外陝西保險行業協會還特別提醒,“車輛統籌”沒有專業法律依據及行政法規保障,主要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進行契約行爲,並且尚無專業管理機構進行監督管理,僅作爲一般企業由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管理。

據交通運輸部數據,截至2020年末,全國擁有公路營運汽車1171.54萬輛。這龐大的數字背後,也正意味着其風險保障的缺口。

2021年7月,銀保監會財險部召開專題座談會,調研瞭解部分業外機構經營車輛“交通安全統籌”等類車險業務有關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和風險。8月19日,保險業協會面向各財險公司發佈《關於開展營業貨車“統籌互助”有關情況調研的通知》,擬就交通安全統籌相關問題開展書面調研。

也許,車輛統籌開啓規範發展之路,已經爲時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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