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知名演員代言翻車?疑似涉390億元!代言P2P的明星注意,這筆錢要退!

據瞭解,胡軍代言的是玖富旗下的一款名叫“悟空理財”的產品,疑似涉及34萬受害者,共計390億元。

2014年9月,玖富旗下悟空理財正式上線。誘人的回報率幫助玖富吸引了大量客戶,首日交易額就突破100萬元,三天用戶數過萬。

根據此前悟空理財公開的宣傳信息,上線初期悟空理財年化回報率集中在4%-10%間不等。平臺上線首日交易額突破100萬元,三天用戶數過萬。

胡軍2018年出任玖富集團代言人,至今在互聯網上依舊有跡可循。在部分宣傳稿件中,明確提到胡軍在熒屏上的實力派硬漢形象,與玖富集團倡導的“負責、靠譜”的實力派理念完美契合。

但就在兩年之後,玖富集團出現逾期。有報道稱,2020年就有投資人透露,玖富金融旗下的兩款P2P產品——“悟空理財”和“玖富錢包”密集出現回款逾期現象,隨着越來越多的投資人出來發聲維權,玖富集團的問題也逐漸被放大開來。

在相關的投訴平臺上,“悟空理財”有上萬條搜索結果,不少用戶控訴:“通過其APP選擇通道後回款無進展,原來投進去的本金被轉換成了金豆或禮品卡,只能在旗下商場購物,價格一點都不划算。”

據報道,雖然2020年10月,玖富就已經給出了退出方案,但是遭到了出借人的強烈抵制,退出方案一直無法取得有效進展。

近兩年來,不斷有悟空理財的出借人在胡軍的微博下“討公道”,但胡軍始終保持沉默。不過,也有網友表示,胡軍的代言在前述理財產品爆雷前就已經結束,相關爭論仍在持續。

7月29日,有消息爆出,“悟空理財”的母公司玖富集團疑似跑路。天眼查App顯示,悟空理財關聯公司爲玖富數科科技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6年12月,法定代表人任一帆,註冊資本2億元。2019年8月,玖富在納斯達克掛牌上市。

目前,該公司36家分支機構狀態均爲註銷或吊銷,另外,該公司直接持股的10家企業中4家已註銷,目前存續的包括珠海玖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廈門富誠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等。6月30日,該公司還因爲勞動爭議被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列爲被執行人。

目前,仍有網友在胡軍微博下方要求回應,但截至發稿,胡軍尚未作出公開回應。

多明星因金融業務代言捲入風波

據媒體不完全統計,自2014年以來,包括黃曉明、范冰冰、張鐵林、趙雅芝、郎朗、唐嫣、王寶強、唐國強、董成鵬、汪涵等多位公衆人物,都曾因爲P2P平臺代言或者宣傳捲入輿論風波中。

零壹研究院院長於百程指出,明星代言已成爲企業進行市場營銷的重要手段,在前幾年網絡借貸市場比較火熱之時,明星代言宣傳也比較普遍,頭部網貸平臺基本都有明星代言人,而且代言費也不菲。

在平臺爆雷後,部分投資者也將怒火轉移到爲平臺站臺的明星身上,並且要求明星“退還代言費”。對於追繳明星代言費,網友齊呼“支持”,有網友表示,“既然代言了就要爲自己代言的產品負責任。”還有網友指出,“明星代言不能變詐騙幫兇,接代言賺錢也要有個度。”

在2021年1月,北京市朝陽區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發佈《關於要求P2P網貸機構廣告代言人配合落實風險化解責任的公告》,稱網貸機構爲牟取不正當利益,聘請知名演藝人員、公衆人物作爲廣告代言人,利用其影響力吸引投資人購買非法金融產品。上述廣告代言人未盡到合理的審查義務,作出不實宣傳,對損害結果的發生和擴大存在過錯,並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廣告代言人需要對相關問題進行說明,並配合開展網貸平臺清退工作,否則將依法追責。

銀保監會亦曾發文對明星代言金融產品的風險進行警示。

2021年4月22日,銀保監會發布《關於警惕明星代言金融產品風險的提示》強調,明星等公衆人物代言,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法律法規,不得爲其未使用過的商品或者未接受過的服務作推薦、證明,不得明知或者應知廣告虛假仍作推薦、證明。接受代言前,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

另外,已於2021年5月1日實施的《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更是規定,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應當向集資參與人清退集資資金。清退集資資金來源包括:在非法集資中獲得的廣告費、代言費、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

2021年4月,網絡借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表示,追贓挽損工作穩步推進,北京、廣東、深圳等地依法追繳明星代言費、廣告費、高管獎金取得一定成效。公安機關累計追繳涉案資產價值約860億元。

於百程認爲,對於消費者來說,要客觀看待代言,不要盲目因爲明星代言就完全信任產品,代言只是一種擴大影響的營銷行爲;對於品牌商來說,選擇明星代言也要慎重,要了解明星的個人風格,在金融等專業領域,最好是引入對公司和產品有所瞭解的代言人。

經緯快評:

明星代言豈能錢多事少還不擔責?

又一個明星因代言翻車。最近,“熒幕硬漢”胡軍登上了微博熱搜,起因是他曾代言玖富旗下的一款名叫“悟空理財”的產品,網友稱該產品涉及的受害者達34萬人,金額高達390億元。

近兩年,隨着P2P平臺的清理整頓,過去許以高息的平臺都相繼關閉,有的被立案偵查,有的則在良性退出中。這些P2P平臺的投資者原本希望獲得高額收益,不料平臺爆雷後資金兌付卻成了一個難題,在遲遲等不到資金兌付的情況下,自然要找到一個發泄口,曾經爲這些平臺代言、站臺過的明星,就成了投資者“喊打”的對象。

胡軍不是第一個因爲代言翻車的明星。P2P大火之時,很多平臺都斥巨資邀請明星進行廣告代言,涉及的明星不少都是業界頂流。

平臺找明星代言、拍攝廣告,無非是看中了明星們的知名度和影響力,以達到宣傳自身的目的。有投資者就表示,自己正是看了明星代言,出於對明星的信任,才相信了平臺的實力,進而選擇在平臺上投資。

在平臺爆雷後,不少明星在投資者一再聲討下才出面道歉,有的稱將“敦促平臺儘快解決問題”,有的則辯解稱“合同已經到期解約”,大有一副“與我無關”的姿態,這也是投資者憤怒的原因。

明星代言的平臺、產品出問題,根本上是平臺運營方或者產品生產商的責任。但明星們拿着高額的代言費,投資者衝明星的知名度而來,在出事後要求明星承擔連帶責任並非毫無道理。

實際中,法律對代言人是否要承擔責任,尚有一些難以釐清之處,尤其是對於“明知或應知”的判定仍存難點,真正退還代言費、廣告費的明星屈指可數。明星雖然陷入了輿論的質疑中,但最終在聲討風波過後又沒了下文。

明星代言翻車背後,有關監管部門應該探索有效的機制,進一步明確明星對虛假或違法代言所承擔的法律責任。明星在代言前就應當查驗所代言機構是否具有合法資質,所代言產品和服務是否內容真實、符合監管要求。若涉及非法集資,更應該及時清退獲得的廣告費、代言費等。

同時,明星作爲公衆人物更應該愛惜自己的“羽毛”,公衆人物應該謹言慎行,對自己的一言一行負責,對代言的產品更要調查清楚,不能一切向“錢”看齊,爲了謀取個人利益罔顧公衆利益。

綜合自北京商報、深圳商報、中國基金報、北京青年報、時代週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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