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雷不及掩耳,港交所首例SPAC(特殊目的收購公司)說來就來。

1月17日,港交所披露,首個SPAC公司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遞交招股書申請版本,由摩根士丹利和招銀國際聯席保薦,擬對重點關注的新經濟領域公司進行併購。

SPAC制度是港交所2022年1月1日宣佈落地的一項重大改革制度,港交所由此成爲繼美國、新加坡等資本市場後,又一個引入SPAC上市機制的資本市場。

業內人士認爲,港交所交易活躍度高,有望爭取中國香港、中國內地及亞太地區SPAC機會,這也給在港券商帶來資管、投行等業務機會,而中資券商中海外資產規模較大且擁有相關經驗的券商將率先受益。

1月18日,受上述消息刺激,港股中資券商大漲,華興資本控股上漲3.18%、廣發證券上漲2.76%、中信建投證券上漲2.08%、中金公司上漲1.91%、中信證券上漲1.63%、中國銀河上漲1.56%,海通證券和招商證券分別上漲1.14%和1.06%。

1月17日,港交所迎來SPAC制度落地後首單SPAC申請,來自摩根士丹利和招銀國際聯合保薦的Aquila Acquisition Corporation(簡稱AAC)公司。

所謂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即特殊目的收購公司,這種類型公司只有現金,沒有任何其他業務,其成立的唯一目的是在上市後一段預設期限內,用籌措的資金收購一傢俱有發展前景的非上市公司業務,以實現後者的融資與上市。

廣發證券首席非銀分析師陳福表示,SPAC上市模式已在全球多個國家地區實行,按S&P Global的數據統計,SPAC融資規模自2020年第二季度以來增長迅速,2020及2021前三季度分別佔同期全球IPO募資規模8.4%與15.6%。

美國爲SPAC上市主要集中地。根據SPAC Analytics數據統計,2020及2021年1~11月在美上市SPAC募資規模達830億與1600億美元,分別佔當期在美IPO總額近半。亞洲國家或地區中,韓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均已推行SPAC上市機制,但並不活躍。歐洲地區,2021上半年英國及歐洲僅有2單與15單SPAC上市。

“相比傳統IPO,SPAC上市方式的優勢不外乎速度快、門檻低、費用少等。”東莞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楊博光對券商中國記者表示,尤其近兩年的疫情,企業盈利能力受到影響,更快更便宜的融資渠道備受青睞。同時,美聯儲實行量化寬鬆,釋放出來的流動性湧入資本市場,而SPAC併購的一些小而美企業正好迎上這股東風。

港交所也在2021年9月徵詢外界意見,並於2021年12月宣佈SPAC上市機制,並決定從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陳福表示,與美國機制相比,港交所SPAC徵詢文件中,對SPAC發起及投資均更爲謹慎,包括對SPAC發起人及投資者限定資格要求,限定集資規模及SPAC發起人最低持股比例等。但與新加坡交易所相比,港交所沒有限制SPAC併購目標的資格。

香港交易所集團行政總裁歐冠升在公開場合也表示,香港交易所增設SPAC上市機制,可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爲全球領先的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我們希望,通過引進SPAC上市機制,允許經驗豐富、信譽良好的SPAC發起人,物色新興和創新產業公司作爲併購目標,扶持一些富有潛力的企業新星茁壯成長。”歐冠升說。

陳福認爲,從亞太地區看,港交所交易活躍度高,有望爭取中國香港、中國內地及亞太地區SPAC機會。2019年至2021年三季度末,在美上市的SPAC項目中,註冊在亞洲的數量有約39家,其中多數註冊於中國香港及中國內地,港交所有望爭取這部分的主體。

在港券商迎來機會

業內人士認爲,港交所具備得天獨厚的區位優勢,加之新推出的SPAC制度,將對亞太地區企業更具有上市吸引力。

楊博光分析,就港交所而言,一方面,地處國際金融中心,國際資本流動較爲便利,且香港作爲離岸人民幣結算中心,能較好地服務於中國內地企業出海;另一方面,港股與A股互聯互通機制,使其與內地市場聯繫緊密,具有其他海外交易所無法比擬的優勢。

由於SPAC上市制度在時間、成本等方面具有明顯優勢,且允許該模式上市的交易所較少, SPAC制度的引入將有助於提升港交所吸引力。“而目前美國對於中概股上市、審計等方面監管趨嚴,在一定程度上將促使中國大陸出海企業改變上市目的地,也爲中概股迴歸增加動力。”楊博光說。

SPAC制度在港交所實施,將給中資券商帶來哪些業務機會?楊博光表示,就SPAC制度而言,中資券商的業務機會主要來源於其在港展業的投行以及資管業務。

分階段看,後續可能會基於各家券商在海外人才儲備及自身品牌效應形成競爭差距。首先,根據SPAC融資最低10億港幣的要求,海外資產規模較大且擁有在港經營牌照的券商將率先受益。其次,參與海外投融資業務較多,國內外研究能力較強,對要實施SPAC-IPO的企業在國內和海外定價能力較強的券商,其優勢將會愈加凸出。

根據Wind數據,2021年港股IPO共發行97只,在數量上連續三年下降,其中主板IPO 96家,創業板IPO 1家。97家公司IPO合計募集金額3288億港元,較上一年減少17.29%。

從港股IPO保薦人排行榜來看,面對外資國際投行的競爭,中資券商不甘落後,在IPO數量前十名中,中資券商陸續能夠與外資平分秋色。

其中,中金公司以保薦人的身份參與了31家的IPO,位列第一,佔2021年IPO總數的近32%;高盛和摩根士丹利分別以擔任21家和13家IPO的保薦人位列第二和第三。進入前十名的中資券商還包括中信里昂、海通國際、建銀國際和華泰金融(香港),保薦數量均在6家及以上。

從港股IPO承銷商來看,外資承銷商實力依舊不可小覷,前十名中外資券商佔據六名。其中,高盛以509億港元的總承銷金額位居承銷榜榜首,中金公司(香港)以411億港元的承銷金額位居第二,美林證券以310億港元的承銷金額位居第三。

此外,承銷規模超過百億港元的券商還包括摩根士丹利、中信里昂、海通國際、摩根大通、華興證券和瑞銀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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