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浙江證監局8張罰單齊發,劍指安信證券及7名相關人員,其中2名保代被認定爲不適當人選,2年內不得從事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浙江證監局指出,安信證券在開展亞太藥業2015年重大資產購買項目、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對此,安信證券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公司將引以爲戒,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

記者瞭解到,亞太藥業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1月17日,亞太藥業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天健所剛剛被處以沒收業務收入155萬元,並處以3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1月19日,浙江證監局一次性8張罰單引起了業內關注。浙江證監局披露顯示,安信證券在開展浙江亞太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藥業)2015年重大資產購買項目、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項目中未勤勉盡責,未能對亞太藥業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充分覈查和驗證,盡職調查不充分,未按規定履行持續督導義務,內部質量控制不完善。

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安信證券採取責令改正的監督管理措施。浙江證監局強調:“你公司應引以爲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投行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切實提升投行業務質量。你公司應嚴格按照內部問責制度對責任人員進行內部問責,並向我局提交書面報告。”

與此同時,還有7名相關人員也受到了處罰,包括亞太藥業2015年重大資產購買項目的財務顧問主辦人、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債項目的保薦代表人、項目質控部門負責人、項目內核負責人、時任投行業務部門負責人、時任分管投行業務的副總經理等。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作爲亞太藥業2019年公開發行可轉債項目保薦代表人的2人,均被浙江證監局認定爲不適當人選,2年內不得擔任證券公司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相關職務或實際履行上述職務。安信證券也應當作出免除2人相關職務的決定。

對於本次監管處罰,安信證券向記者表示,公司將引以爲戒,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今後將進一步強化合規意識、責任意識,不斷完善公司內部控制機制,更主動、更盡責地扮演好資本市場“看門人”的角色,與監管部門、交易所同向發力,持續提高內部治理水平。

那麼,亞太藥業到底有何問題呢?2021年4月22日,浙江證監局披露稱,2015年底,亞太藥業收購上海新高峯生物醫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新高峯”)100%股權,上海新高峯成爲亞太藥業全資子公司並納入合併報表範圍。

然而,2016年至2018年期間,上海新高峯在未開展真實業務的情況下,確認來自安徽賢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0家客戶的銷售收入,並通過3家第三方主體實現資金流轉,從而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營業利潤。上述財務數據納入亞太藥業合併報表後,導致亞太藥業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及相關披露信息存在虛假記載。

浙江證監局決定對亞太藥業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還對17名相關責任人員分別處以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的罰款。

因此,這也就形成了前述對安信證券的相關處罰。但實際上,就在安信證券被處罰之前,即1月17日,浙江證監局就向亞太藥業2017年、2018年財務報表的審計機構——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天健所)及3名財務報表審計報告簽字註冊會計師發出了2022年1號行政處罰決定書。

浙江證監局稱,天健所爲亞太藥業2017年、2018年財務報表提供審計服務,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然而,亞太藥業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審計工作存在若干問題,如未充分關注供應商資質、未對交易合理性保持職業懷疑、未對合同異常保持合理懷疑等。

因此,浙江證監局決定責令天健所改正,沒收業務收入155萬元,並處以310萬元罰款;對3名簽字註冊會計師分別處以5萬元、8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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