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魯某兩次酒駕、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情況下,仍在小區內無證醉駕、超速行駛撞上一名女子並致其死亡。事發後,魯某還讓妻子頂包,並試圖收買保安刪除監控畫面。

1月26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杭州市臨平區檢察院獲悉,該院日前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對被告人魯某依法提起公訴。其妻子因幫助魯某逃避處罰,向公安機關謊稱自己駕車肇事,被處行政拘留六日。

2021年11月18日凌晨1點50分許,臨平某小區保安正在崗亭值夜班,突然聽到撞擊聲,其立即過去察看,發現一名年輕女子倒在小區內路邊綠化帶上一動不動,不遠處一輛白色越野車打着雙跳,車主還在車上,是名男性,身上帶着明顯的酒味。在保安提醒男子撞人後,該男子第一反應不是報警,也不是查看傷者,而是先打電話讓妻子下樓,並叮囑:“我喝酒了,現在也沒有駕駛證,一會兒交警問起,就說是你開的車。”緊接着,該男子又企圖花錢買通保安,要求刪除事故現場的監控畫面,但被保安當場拒絕。

隨後,該男子撥打了120急救電話,傷者被送往醫院搶救,但因傷勢過重死亡。醫院報警後,公安民警、交警紛紛抵達醫院,該男子幾次三番否認駕車,其妻子也謊稱是自己開的車。在警方的再度詢問下,妻子感到事態的嚴重性才道出實情,該男子終於承認自己酒駕。

經查,該肇事車主魯某曾在2021年1月4日酒後駕車,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同年8月10日,魯某在駕駛證被扣留期間,再次酒後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2021年11月18日凌晨,被害人緩慢行走到在小區車道上,之後蹲在路上,此時魯某迎面駛來,直接將被害人撞飛致其死亡。經檢測,魯某血液酒精含量爲141.2mg/100ml,屬於醉酒駕車。案發時魯某車速約70km/h,遠超過小區規定限速5km/h。經認定,魯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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