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瓊斯)人民銀行1月26日發佈消息稱,爲完善反洗錢監管機制,進一步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日前聯合印發《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自今年3月1日起施行。

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制定辦法,一是有利於順應金融行業發展,提升我國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防範能力;二是有利於踐行“風險爲本”反洗錢理念,提升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水平;三是有利於接軌反洗錢國際標準。

據悉,“風險爲本”要求貫穿在辦法中。辦法一是要求義務機構建立清晰的客戶接納政策;二是完善並強調持續盡職調查規定,要求將客戶全生命週期管理融入持續盡職調查的要求中;三是增加關於強化盡職調查和簡化盡職調查的要求,明確適用情形以及相應的措施;四是根據各金融行業的業務發展和風險狀況,完善銀行、證券、保險、非銀行支付、信託、資產管理等行業的客戶盡職調查要求。

辦法還補充完善客戶盡職調查的相關要求,包括:電匯、受益所有人識別、通過第三方開展盡職調查、代理行、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新技術(非面對面開展業務)、壽險受益人識別、客戶盡職調查兜底要求以及覈實身份的時機等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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