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1月28日消息,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近日印發《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探索開展綠色電力交易,並鼓勵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

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

《意見》明確,到2025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初步建成,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協同運行,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一體化設計、聯合運營,跨省跨區資源市場化配置和綠色電力交易規模顯著提高,有利於新能源、儲能等發展的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初步形成。到2030年,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基本建成,適應新型電力系統要求,國家市場與省(區、市)/區域市場聯合運行,新能源全面參與市場交易,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自主選擇,電力資源在全國範圍內得到進一步優化配置。

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

《意見》提出,加快建設國家電力市場。充分發揮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作用,完善電力交易平臺運營管理和跨省跨區市場交易機制。根據電力基礎設施建設佈局和互聯互通情況,研究推動適時組建全國電力交易中心,引入發電企業、售電公司、用戶等市場主體和有關戰略投資者,建立依法規範、權責分明的公司法人治理體系和運營機制;成立相應的市場管理委員會,完善議事協調和監督機制。

推動探索組建電力交易中心聯營體

《意見》指出,穩步推進省(區、市)/區域電力市場建設。引導各層次電力市場協同運行。條件成熟時支持省(區、市)市場與國家市場融合發展,或多省(區、市)聯合形成區域市場後再與國家市場融合發展。推動探索組建電力交易中心聯營體。有序推進跨省跨區市場間開放合作。推動將國家送電計劃、地方政府送電協議轉化爲政府授權的中長期合同。建立多元市場主體參與跨省跨區交易的機制,鼓勵支持發電企業與售電公司、用戶等開展直接交易。

持續推動電力中長期市場建設

《意見》提出,持續推動電力中長期市場建設。完善中長期合同市場化調整機制,縮短交易週期,提升交易頻次,豐富交易品種,鼓勵開展較長期限的中長期交易。推動市場主體通過市場交易方式在各層次市場形成分時段電量電價,更好拉大峯谷價差,引導用戶削峯填谷。

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

《意見》明確,積極穩妥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組織實施好電力現貨市場試點,支持具備條件的試點不間斷運行,逐漸形成長期穩定運行的電力現貨市場。推動各類優先發電主體、用戶側共同參與現貨市場,加強現貨交易與放開優先發用電計劃、中長期交易的銜接,建立合理的費用疏導機制。

培育多元競爭的市場主體

《意見》指出,培育多元競爭的市場主體。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分類推動燃氣、熱電聯產、新能源、核電等優先發電主體參與市場,分批次推動經營性用戶全面參與市場,推動將優先發電、優先購電計劃轉化爲政府授權的中長期合同。引導用戶側可調負荷資源、儲能、分佈式能源、新能源汽車等新型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交易。

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意見》明確,提升電力市場對高比例新能源的適應性。嚴格落實支持新能源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完善適應高比例新能源的市場機制,有序推動新能源參與電力市場交易,以市場化收益吸引社會資本,促進新能源可持續投資。建立與新能源特性相適應的中長期電力交易機制,引導新能源簽訂較長期限的中長期合同。鼓勵新能源報量報價參與現貨市場,對報價未中標電量不納入棄風棄光電量考覈。在現貨市場內推動調峯服務,新能源比例較高的地區可探索引入爬坡等新型輔助服務。

探索開展綠色電力交易

《意見》指出,探索開展綠色電力交易。創新體制機制,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以市場化方式發現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體現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等方面的優先地位。引導有需求的用戶直接購買綠色電力,推動電網企業優先執行綠色電力的直接交易結果。做好綠色電力交易與綠證交易、碳排放權交易的有效銜接。

鼓勵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

《意見》指出,鼓勵分佈式光伏、分散式風電等主體與周邊用戶直接交易,完善微電網、存量小電網、增量配電網與大電網間的交易結算、運行調度等機制,增強就近消納新能源和安全運行能力。

鼓勵抽水蓄能、儲能、虛擬電廠等調節電源的投資建設

《意見》還指出,因地制宜建立發電容量成本回收機制。引導各地區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市場化的發電容量成本回收機制,探索容量補償機制、容量市場、稀缺電價等多種方式,保障電源固定成本回收和長期電力供應安全。鼓勵抽水蓄能、儲能、虛擬電廠等調節電源的投資建設。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