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梁梟    

今日(2月8日),深交所再次對愛迪爾(002740,SZ)下發《關注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此次《關注函》的內容與愛迪爾全資子公司江蘇千年珠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千年珠寶)於近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有關。

《關注函》中,深交所要求愛迪爾“說明千年珠寶是否存在虛構業務的財務舞弊情形”。

再次收到《關注函》

據深交所官網,愛迪爾自去年以來已經累計8次收到《關注函》,1次收到《問詢函》,其中多封關注函,愛迪爾截至目前尚未回覆。

2月8日,愛迪爾再次收到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此次收到《關注函》與子公司千年珠寶違規開發票有關。

2月7日,愛迪爾發佈公告稱,千年珠寶於近日收到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出具的《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千年珠寶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向江西省某兩家新能源有限公司開具合計1.94億元發票,稅額2522.53萬元,非法獲利26.28萬元。千年珠寶上述違法所得被國家稅務總局南京市稅務局第三稽查局沒收,並被處50萬元罰款。

稅務機關針對千年珠寶的調查實際早在2020年5月就已經展開,愛迪爾公告其收到《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但並未披露具體收到的時間。

去年4月30日,愛迪爾在回覆深交所《關注函》時曾表示:“千年珠寶作爲合金業務的上游供貨商,各環節業務真實,手續齊全,及時向稅局提供了相關資料,並就有關情況作了詳細說明及回覆。”

去年9月,愛迪爾回覆深交所《問詢函》時稱,2021年5月13日,千年珠寶向稅局補充提交了相關書面陳訴、申辯報告等材料。截至回函日,千年珠寶沒有接到稅局的後續通知要求及情況反饋,公司也未收到相關監管和執法部門的調查結果或處罰決定。

顯然,愛迪爾當初回復深交所的內容與千年珠寶最終收到《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坐實”違規開發票行爲存在出入。

對此,深交所也要求愛迪爾披露收到相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及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具體時間,與公司問詢函回覆內容是否相符,公司對上述行政處罰相關事項是否及時履行了信息披露義務(如適用)。

被要求說明子公司是否存在財務舞弊情形

據愛迪爾公告,併購千年珠寶時,上市公司與千年珠寶前股東李勇和王均霞簽署了《利潤補償協議》。千年珠寶在2017年度至2020年度承諾的累計淨利潤不低於2.97億元,實際完成約2.64億元,未完成業績承諾。

據愛迪爾股東、前董事長蘇日明此前接受《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時透露,千年珠寶虛開發票的原因是“爲了完成與上市公司的業績對賭”。

在愛迪爾併購千年珠寶之前,李勇爲千年珠寶的實際控制人。李勇也爲愛迪爾現任董事長。

去年9月,蘇日明還提請愛迪爾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相關議案內容主要爲罷免李勇,但愛迪爾董事會並未同意召開這次臨時股東大會,這也被市場解讀爲愛迪爾股東之間的“內鬥”。

深交所要求愛迪爾說明千年珠寶向兩家公司違規開具1.94億元發票的具體情況、《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的江西省兩家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否與愛迪爾及其相關人員存在關聯。

“在前述問題答覆基礎上,說明千年珠寶是否存在虛構業務的財務舞弊情形,是否應對以前年度財務報告進行會計差錯更正,並測算相關財務數據變化對千年珠寶2017年至2020年業績承諾實現情況的影響,以及對上市公司各年度財務數據的影響。”深交所在《關注函》中向愛迪爾提出上述信披要求。

此外,深交所還要求愛迪爾說明,公司其他子公司是否存在類似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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