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2月20日訊(記者陳歆卓)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海南省工傷保險基金統收統支實施方案》,明確從2022年4月1日起,我省實現工傷保險基金全省範圍內統收統支。

根據《方案》,4月1日起,海南工傷保險基金在全省範圍內統一管理使用,統一覈算結算,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省財政部門設立省級工傷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用於接收工傷保險費收入、利息收入、財政補貼收入及其他收入。省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立省級支出戶,接收財政專戶撥入基金、暫存工傷保險支付費用及該賬戶利息收入、接收退回的多發待遇、接收追償的先行支付待遇、支付基金支出款項、向財政專戶繳入該賬戶利息收入、向各級支出戶撥付基金。

《方案》明確,執行全省統一的工傷保險政策經辦,包括統一參保範圍和參保對象、統一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和繳費標準、統一工傷保險待遇支付標準、統一全省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統一集中信息管理系統、統一經辦管理服務規程。省級統一編制工傷保險基金預算,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編制、省財政部門審覈並彙總編制省級基金預算,經法定程序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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