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晚間,海航科技(600751.SH)發佈公告,近日,公司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3份《執行裁定書》,申請執行人爲廈門國際信託,總金額超10億元。

3份《執行裁定書》分別裁定,凍結、劃轉被執行人海航科技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存款人民幣2.6億元、3.3億元、4.63億元及利息、執行費;或查封、扣押、凍結、扣劃其相應價值的財產。裁定立即執行。

海航科技表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爲上述擔保累計計提財務擔保合同損失11.83億元。本次執行對公司2021年度的損益最終金額將以公司2021年度報告的審計金額爲準。

海航科技還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因爲關聯方提供擔保,累計涉訴本金合計約26.40億元。查詢以往公告可以發現,涉及的金融機構包括國網國際融資租賃有限公司、交銀國際信託、天津信託等。

廈門國際信託與海航科技的糾葛還要追溯到2018年。

2018年5月至10月,海航科技與廈門國際信託簽署了3份《保證合同》,爲關聯方與廈門國際信託之間的借款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被擔保的債務人不僅有控股股東海航科技集團,還有旗下子公司海航生態科技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尚融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保證期限分別在2年或者3年。

爲此,廈門國際信託分別成立了3項信託計劃,分別爲:廈門信託-生態科技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廈門信託-尚融供應鏈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廈門信託-海航科技流動資金貸款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等到2018年10月的擔保完成,海航科技及下屬企業已向海航科技集團及其關聯企業提供的擔保金額合計爲44.16億元。

待到海航系危機爆發之時,廈門國際信託、交銀國際信託、天津信託等捲入其中的信託公司紛紛走上了訴訟的道路。

廈門國際信託方面回覆界面新聞記者:“公司申請執行,是爲履行管理責任而採取的司法措施。公司將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支持聯合工作組主導的海航集團風險整體化解方案。”對相關的3項信託計劃最新進展,公司方面不予回覆。

廈門國際信託方面,公司前身是由廈門市財政局下屬的廈門經濟特區財務公司組建而成,成立於1985年1月。目前,公司註冊資本37.5億元(其中外匯資本金1500萬美元),股東爲廈門金圓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佔股80%)、廈門建發集團有限公司(佔股10%)和廈門港務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佔股10%),三家股東均是國有全資企業。

根據在銀行間市場披露的2021年未經審計財務數據,廈門國際信託2021年實現營業收入14.53億元,淨利潤7.18億元,處於行業中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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