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記者 蔣夢瑩

近年來,在監管部門的引導下,信託業積極轉型,各信託公司探索並嘗試各類業務創新,在嘗試中也遇到了一些挑戰,信託行業的轉型之路可謂任重道遠。

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南方科技大學代理副校長金李在《關於進一步爲信託行業轉型提供政策支持的提案》中提到,雖然信託資產結構不斷優化,業務結構轉型初見成效,但信託業務創新亟需找到新出路。

金李指出,在資管新規大背景下,監管持續對信託公司進行窗口指導,金融通道類信託、融資類信託、事務類信託規模驟降。信託公司的主要客戶羣體房地產受到限制、政府平臺融資受限,加之金融機構整體去槓桿的要求,信託業優化資產結構,加強主動管理能力,業務結構轉型的任務依然艱鉅。

信託最適合做財富管理

金李3月7日接受澎湃新聞專訪時指出,信託是中國的所有的金融工具中最適合做財富管理的。由於諸多歷史原因,信託可以說是中國金融市場上最好用的金融工具,它實際上已經像國外成熟市場一樣,將金融產品都打通了,只不過中國當前還採取的是分業監管的模式。而68家信託公司的機制實際上極其靈活,面對監管的柔韌性也非常強,是中國的金融牌照當中唯一經允許可跨金融產品的種類和期限的行業,不光可以做金融資產,也可以做實物資產的投資。

但是,金李也表示,過去若干年裏金融脫實向虛,大量資金被用來支持房地產業,包括支持地方政府跟房地產有關的城投平臺,而這當中大量的資金便來自於信託行業。這幾年在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的背景下,對信託整個行業進行全面的治理整頓,這些治理整頓帶來了這個行業的快速萎縮。

根據信託業協會統計數據,截至2021年三季度末,信託業受託管理的信託資產餘額爲20.44萬億元,同比下降2%,環比下降0.94%,較2017年四季度末峯值26.25萬億元下降22.11%。

金李介紹說,現在所進行的是建國以來對整個信託行業的第七次治理整頓。監管的態度非常嚴厲,要求信託要正本清源,迴歸本源,金融服務實體經濟。

具體應該怎麼做?近年來金李陸續提出一些有關信託業轉型出路的提案。金李建議,應繼續把握信託業去通道的整體要求,踐行金融支持實體經濟,比如可將信託行業資金投入國家支持的行業方向,如養老地產、雙碳、新基建及高端製造業等行業,並在保證底層合規、全封閉運作、資金僅用於底層項目的情況下,給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此外,在金融助力應對老齡化方面,金李建議,借鑑基礎設施不動產信託基金(基礎設施REITS)試點的經驗,大力發展養老信託基金,更好匯聚社會資金進入養老產業。針對部分老年人智力退化以及身後智力殘障子女投資決策能力缺失問題,推動建立完善老年金融服務委託制度和重大合同複查制度,利用好信託機制,爲老年人以及其智力殘障子女打造更加穩妥的長期金融解決方案。

信託業的生命力來自於對金融工具的打通

在“後資管新規”時期,信託業在我國金融體系中扮演着怎樣的角色?又該如何看待信託業的行業價值?

金李表示,信託業的生命力來自於對金融工具的打通。當前所講的財富管理需要全方位全頻譜地使用各種各樣的金融工具,才能利用所有市場來最大化滿足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活的嚮往。信託業天然就具有使用全頻譜金融工具的能力,所以信託公司也是在所有的金融機構中,最接近國外成熟市場中的財富管理機構的。因此,放眼長遠,信託行業的發展前景毋庸置疑,只不過是信託過去的發展模式較爲簡單粗暴,側重於銷售,而鮮考慮風險。未來要往財富管理機構轉型,不僅需要做管理,還需要深度理解客戶的需求,爲客戶量身定做各種高度靈活的解決方案,將客戶的利益最大化。

金李強調,信託的這一轉型方向是必然會發生的。信託行業當前轉型的痛苦實際上是中國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升級轉型過程中一個必然的階段,因爲中國是把發達國家幾十年的發展歷程在幾年中快速完成。

中國的財富管理會形成充分競爭市場

未來的財富管理會是怎樣的格局?

普益標準發佈的《2021年四季度財富管理市場報告》顯示,2021年四季度,資管新規過渡期實現了平穩收官。在新的發展階段,業務合規將是財富管理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此外,在家庭資產配置逐步由房地產向金融資產轉移的長期趨勢下,財富管理將迎來“黃金時代”正成爲業內共識,各類金融機構都在積極佈局財富管理業務。

金李也表示,中國的財富管理會形成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百花爭豔,百舸爭流,幾乎所有的金融機構都會進入其中,只不過不同的機構優勢各有不同。

信託業正式踏上轉型之路後,家族信託作爲“本源業務”之一,被各家信託公司寄予厚望。

中國信登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末,家族信託存量規模爲2051.55億元,同比增長80.29%,家族信託在市場需求的推動下正在快速增長。其中,建信信託、山東信託、中融信託、中信信託家族信託業務規模排名居前,四者規模佔比合計超60%。而另一方面,同期信託行業總受託資產規模爲20.49萬億元,家族信託規模佔比剛剛達到1%。

百瑞信託發佈的《我國家族信託現狀與完善機制研究》一文指出,當前我國信託公司多與私人銀行、律師事務所等機構合作,信託公司在其中扮演的也僅僅是產品供應商的角色,尚處於發展的初級階段。未來,根據客戶需求的不同,家族財富管理信託可以通過多種形式,劃分成多種類型。比如,從職能角度看,就可以有家族財富傳承信託、家族企業股權信託、子女教育信託、遺產信託和離婚信託等。

金李也表示,目前的家族信託仍未完全實現對客戶的轉化,並且在家族信託業務開展中存在法律缺失問題。建議從法律層面制定有關服務類信託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規,更加切實有效地對委託人進行資產優化與管理,做到隔離有效。同時打通與資本市場的鏈接通道,信託公司完善自身的投研能力、和主動管理能力,將資金配置到更多能夠創造價值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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