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油價上漲的消息登上熱搜,在漲價前,不少人駕車排長隊加油的畫面在網上熱傳,汽柴油價格高漲,也被“油耗子”盯上。

3月19日上游新聞記者在中國檢察網查詢發現,江西樟樹市一名男子串謀10多名油罐車司機,合夥偷盜92號汽油3000餘桶,價值58萬元。重慶捷恆律師事務所李力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雖然這名男子非運輸公司員工,但串謀執行職務的司機非法佔有公司的財物,可按職務侵佔罪追究法律責任,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沒收財產。”

與10多名油罐車司機串通偷油

上游新聞記者從起訴書上看到,2019年前後,樟樹市某鎮當地農民楊某甲結識了中國石油運輸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油罐車司機戴某某、袁某某、方某某、黎某某、黃某某(均另案處理)等十多名司機,這些司機與楊某甲事先通謀,每次由司機電話通知被告人楊某甲到指定地點,由楊某甲攜帶空桶,共同盜取油罐車上的成品油。2019年6月至2021年6月份,被告人楊某甲與油罐車司機戴某某、方某某、袁某某、黎某某、黃某某等事先通謀,利用司機職務之便,採取祕密竊取手段,盜取油罐車上92號汽油3000餘桶,價值58萬餘元,被告人楊某甲按約定每桶130-150元價格微信付款給司機。之後,楊某甲將汽油以每桶150-180元的價格出售給楊某乙(另案處理)等人,非法獲利6萬餘元。

起訴書顯示,案發後,楊某甲主動到閣山派出所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系自首。2021年10月20日,被告人楊某甲家屬代被告人楊某甲退贓6萬元。

駕駛員押運員合謀拆卸鉛封盜油

按理說油罐車爲防止運輸過程中泄漏,一般密封嚴密,油罐車司機如何偷油呢?

上游新聞記者在哈密鐵路運輸檢察院的起訴書中看到,尚某、趙某某任哈密某運輸公司駕駛員、押運員期間,根據發運地油庫和收貨單位監管驗收方式和運輸油品的數量等情況事先商議好盜竊油品的相關事宜,在駕駛油罐車運輸油品途中選取隱蔽地點後由尚某負責拆卸鉛封、連接油罐車卸油閥與油管、卸油至事先準備好的皮壺中,趙某某或開關卸油閥或遞送油管或聯繫收贓人收取贓款,二人共同將竊取油罐中的0#柴油、95#汽油儲存於駕駛車輛的油箱內,向事先聯繫好的收贓人進行出售,非法獲利用於被告人尚某、趙某某日常開支。

經調查,尚某、趙某某共同盜竊0號柴油7544升,95號汽油2960升,價值60799.84元。兩人歸案後認罪認罰,並向哈密某運輸公司賠償65038元並取得諒解。

重慶捷恆律師事務所李力律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職務侵佔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爲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司法實踐中,公司員工利用職務之便侵佔公司財產的行爲時常發生,爲有效防範公司員工的職務侵佔行爲,公司內部應不斷加強制度管理,積極開展相關法律宣傳教育,增加員工的法律意識。”

上游新聞記者 馮盛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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