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姚佳瑩

編輯/朱弢

“明明點了關閉卻彈出更多窗口,像中毒一樣”、“關了彈窗,卻突然開始下載軟件”,從PC時代到移動互聯網時代,網民都深受互聯網彈窗困擾。

3月2日,國家網信辦發佈了《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規定》),首次針對彈窗推送服務專門出臺管理規定,對彈窗服務提供者資質、彈窗內容和彈窗服務邊界等問題予以明確。

根據《管理規定》,提供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操作系統、終端設備、應用軟件、網站等所有者或運營者,在以彈出消息窗口頁面形式向用戶推送信息時,均需遵守該規定。

工信部對App監管的重點之一便是彈窗亂象。3月14日,工信部通報14款侵權App,其中,包括360手機衛士、WIFI衆聯鑰匙、語音翻譯等9款App均存在彈窗信息騷擾用戶的問題。在今年央視3·15晚會曝光的消費黑幕名單中,存在彈窗廣告亂象、軟件強制下載等問題的企業被點名。

3月17日,國家網信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部署開展2022年“清朗”系列專項行動,其中,關於“規範網絡傳播秩序”的重點任務中提到,嚴打重點傳播平臺違規PUSH彈窗推送等行爲。

目前,仍有不少平臺存在無法關閉、惡意跳轉、捆綁下載等問題,主要集中於軟件下載、視頻/圖片資源、線上購物等類別的網站。

彈窗“牛皮癬”並不是新問題,治理卻不容易。新規實施後,能否根治互聯網彈窗亂象?

善於僞裝的彈窗

今年央視3·15晚會披露了一則彈窗強制下載軟件的案例。

晚會披露,PC6下載站、桔梗下載站、騰牛網、ZOL軟件下載等平臺在下載軟件時,均設置了綠色、顯眼的高速下載選擇,引導用戶下載由百助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助公司”)研發的下載器,根據文字提示,下載高速下載器後可提速50%。

然而,當用戶選擇了所謂的高速下載之後,不但下載速度沒有提升,還被捆綁安裝各類軟件。即使用戶關閉下載器,依然會不時出現彈窗廣告,如果用戶習慣性地點擊彈窗右上角的叉形圖標,試圖關閉廣告,則可能自動安裝其它軟件。

而用戶每被捆綁下載一次軟件,軟件方會支付百助公司大約0.3元到1.8元不等的費用,據報道,該公司年營收超過12億元。

3月16日,馬鞍山市市場監管局發佈消息稱,將對百助公司捆綁安裝軟件開展調查,依法依規進行處理。截至目前,PC6下載站、ZOL軟件下載、騰牛網、桔梗下載站均稱已停止與百助公司合作軟件,並暫時關閉網站進行自查整改。

相對於不菲的獲利空間,類似百助公司所使用的技術門檻並不高。“以點擊關閉彈窗廣告、自動靜默安裝其它軟件爲例,要實現這一需求其實很簡單,提交、下載這些需求的設計步驟是一樣的,只需要爲下載按鈕提供一個關閉窗口的視覺效果即可。”北京漢華飛天信安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彭根向財經E法表示。

類似的僞裝在手機移動端更被加以運用,有的是“您有一條未讀消息”,有的甚至僞裝爲“版本更新提示”“用戶隱私服務協議”等,當用戶被誘使點擊後,均是自動下載軟件、或自動跳轉到第三方網頁。

在算法的加持下,彈窗推送的僞裝更加精準。當用戶在線上購物平臺搜索了某類商品後,瀏覽其他網頁時,甚至會彈出“您所瀏覽的XX降價啦”、“您收到一個紅包”、“XX僅需XX元”等類似的彈窗,誘導用戶點擊。即使用戶識破這一伎倆,也無法輕易關閉彈窗,有的彈窗廣告上甚至設置了3個關閉按鈕,其中至少兩個“關閉”點擊後將跳轉到其它網頁,而鏈接的網站多與軟件下載、線上購物、隱晦色情網站、網頁遊戲等相關。

亂象爲何屢禁不止?

其實,對於彈窗的治理多年前便已有規定。2012年,工信部發布《規範互聯網信息服務市場秩序若干規定》,就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以欺騙、誤導或者強迫等方式向用戶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產品”。

另外,《廣告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發佈、發送廣告,不得影響用戶正常使用網絡。在互聯網頁面以彈出等形式發佈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六十三條則明確了處罰措施,利用互聯網發佈廣告,未顯著標明關閉標誌,確保一鍵關閉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廣告主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裏也有類似規定。

除了法律法規,相關部門還部署了一系列專項整治行動。2014年,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國家工商總局便曾啓動“整治網絡彈窗”專項整治行動;2019年,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App違法違規收集使用個人信息專項治理,其中便要求“不以默認、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手段變相強迫用戶授權”。

2021年7月,工信部宣佈開展爲期半年的互聯網行業專項整治行動,對應用軟件啓動彈窗,欺騙誤導用戶等侵害用戶權益的行爲進行重點整治。

近十年的彈窗治理顯示,彈窗亂象整治“無法畢其功於一役”,隨着多年的發展,圍繞品牌方/廣告服務商和窗口彈出的流量入口平臺,已形成一條完整的產業鏈。

以前述百助公司捆綁安裝的案例爲例,百助公司與國內200多家軟件下載網站合作,每日觸達用戶達2000萬,而合作平臺對其誘導、捆綁安裝的做法也早已見怪不怪,“有的捆綁,有的勾選,有的沒有勾選,有的直接是默認下載。現在PC端的下載網站都有捆綁 ,因爲你不靠這樣,沒辦法賺錢啊。”pc6下載站的運營方經理在央視3·15晚會中表示。

“PC端很多下載網站都會面臨盈利模式的問題,如果直接採取付費下載,可能會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而因爲存在免費下載軟件的需求,這些下載網站便在下載頁面進行廣告推送,再捆綁安裝、或引流到第三方平臺的方式來盈利,這是最快的變現方式。”彭根向財經E法表示。

根治還需“組合拳”

《管理規定》是首份專門針對彈窗推送服務的管理文件。其一大亮點在於,明確了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提供者不再侷限於網站,還包括提供彈窗推送服務的操作系統、終端設備、應用軟件等。

根據《管理規定》規定,上述彈窗推送主體不得以彈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現惡意引流跳轉的第三方鏈接、二維碼等信息;不得通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誘導用戶點擊,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向財經E法表示,相關規定的背後是對彈窗這一網絡頑疾的深入認識,以前治理彈窗亂象是從點上治理,比如彈窗一定是廣告發布者,或者是網絡服務提供者,這一次拓展到移動終端、App服務提供者等。

“此外,以前對治理彈窗的理解,更多是聚焦於確保‘一鍵關閉’,主要是從消費者權益保護和互聯網廣告規定的角度,這一次《管理規定》結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等規定,從彈窗主體資質、彈窗形式、用戶是否同意、一鍵關閉等多個層面作出規定,是個綜合性的治理體系。”朱巍表示。

根據《管理規定》,彈窗推送主體需以服務協議等方式明確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的具體方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不得惡意對普通用戶和會員用戶進行差別頻次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影響用戶關閉彈窗,確保每條彈窗信息明確顯示提供者身份。

針對精準推送背後的算法模型,《管理規定》要求,不得設置誘導用戶沉迷、過度消費等違反法律法規或違背倫理道德的算法模型;不得濫用個性化彈窗服務,利用算法屏蔽信息、過度推薦等;不得濫用算法,針對未成年用戶進行畫像,向未成年用戶推送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信息。

此外,彈窗推送主體應向用戶設置便捷投訴舉報入口,對於違反本規定的彈窗推送主體,將由網信、電信主管、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內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採取警告、罰款、暫停彈窗功能、停止服務等措施。

儘管並未明確相關懲罰措施適用情形和罰款數額,但朱巍表示,應該會結合《未成年人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廣告法》等相關法規,視具體情況而定,避免因違規成本太低而影響治理效果。

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祕書長陳音江向《財經》E法表示,出臺專門規定,一方面是進一步明確平臺彈窗的合規邊界,另一方面,也是爲監管部門、尤其是基層執法部門提供執法依據。他建議,未來應該加強日常的監督和檢查力度,確保規定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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