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可定製代孕媽媽和胎兒性別,花160萬元還可以“赴美代孕”!代孕黑色產業爲何屢禁不止?

代孕,俗稱“借腹生子”,是指意欲生育者尋找第三方進行妊娠、分娩過程的生育方式,前者被稱爲意願父母或委託方,後者被稱爲孕母。在我國,代孕既不受道德支持,也不受法律保護,但現實中卻有這樣一條黑色產業鏈。

可定製代孕媽媽和胎兒性別,花160萬元還可以“赴美代孕”

據法制日報日前報道,記者在國內貼吧、社交平臺和電商平臺上搜索與代孕產業相關的聯繫方式無果,卻在國外一些社交平臺上搜索到數十家國內代孕機構或所謂“助孕博士”的聯繫方式。這些代孕機構多集中在南方沿海城市,在他們的案例介紹中,需求方五花八門,有無法生育的夫妻,有失獨家庭,有單身但是想要孩子的人,還有同性戀羣體。

爲了深入瞭解,記者扮作買家、捐卵方、代孕方與他們進行了溝通。

“可以選擇供卵方式,國內的或是外籍都可以。打個比方,身高165cm,長相不錯,學歷大專,這樣約爲7萬元至9萬元。”

“如果想要學歷比較高的,本科或以上的,可能要超過10萬元。之前有客戶找了一個學歷爲研究生的女孩,花了18萬元。”

“全國各地的都有,年齡都是19歲至25歲之間,我們肯定會盡量找年輕的,這樣女生的身體情況會更好。我這兒有個之前成功的志願者資料,您先看下,到時候歡迎您來實地觀察並挑選志願者。”

在調查中記者發現,供卵女孩和代孕媽媽,就像擺放在貨架上的商品一樣被人隨意打量和挑選,身高、體重、年齡、血型、是否雙眼皮、戶籍地等都可以定製。

據某代孕機構客服人員彬彬介紹:“包括試管和代孕在內,一共有6種模式:自己的精子、卵子,自己懷;自己的精子,捐卵,自己懷;自己的卵子,捐精,自己懷;自己的精子、卵子,志願者懷;自己的精子,捐卵,志願者懷;自己的卵子,捐精,志願者懷。根據選用技術、是否需要指定性別等,費用在60萬元至80萬元不等。我們還可以做到同母異父雙胞胎,供卵費另算,還可能有雙胎補償費、剖宮產補償費等費用。”

見記者還有疑惑,彬彬又接着說,包成功、包風險,任何環節有問題都可以選擇終止付款並退費。而且還會當面進行血樣、頭髮取樣,然後由買方自己保管。寶寶出生後,他們會包親子鑑定。“買方還可來公司挑選志願者。”

彬彬所說的“志願者”,就是代孕媽媽。

據知情人士透露,代孕分爲三種:一是精子、卵子由需求方提供,體外受精後進行胚胎移植,借用代孕媽媽的子宮孕育;二是僅精子來自需求方,卵子由供卵者提供,由代孕媽媽孕育;三是僅卵子由需求方提供,用第三方的精子進行體外受精後,由代孕媽媽孕育。一些代孕中介也會根據需求提供多種“套餐”服務,明碼標價。

其中有一種套餐,男性不需要出國也可以“赴美代孕”。某代孕機構客服人員小初告訴記者:“我們在本地給你找醫生,然後採集好你的精子後冷凍寄出國。男性成功率一般爲70%左右,女性成功率比較低,全程費用爲20萬美元至25萬美元(約160萬人民幣)。這筆費用包括兩次代孕,其中有一次試錯機會。孩子出生後一個半月到兩個半月可以回國,上當地的戶口,而且具有美國國籍,等孩子21週歲後,你也可以藉此加入美國國籍。”

客服向記者展示了“包成功、包風險”的定義:承諾兩年內至少一個孩子出生;包括不限次數地做胚胎,不限次數地移植胚胎,直至孩子成功出生。

記者聯繫的每一個代孕機構客服人員都提到,他們所經手的案例中,每年通過代孕都會有幾十個孩子出生。

據客服人員介紹,不包括供卵費用、寶寶回來的機票、隔離費用等。全程除了精子冷凍環節和給醫生的8000元至10000元紅包,其餘環節都可以開發票。“孩子的性別、血統都可以選擇,供卵方甚至可以選擇‘藤校’畢業的,不過費用也會高些。保險、律師、接生醫院等,我們都有人聯繫,交了錢直到孩子回國落地,所有的事情都不用您這邊操心。”

記者注意到,客服人員小初所在的代孕機構還註冊了公司,主營業務是醫療諮詢。據小初介紹,“這樣客戶更放心,他們在處理事情時也更加便利,比如在國內籤合同時會籤醫療諮詢合同等,諮詢費用是50萬元,這些也包含在先前說的費用裏”。

這些代孕機構人員的朋友圈很少做掩飾,有的會直接發代孕注意事項和流程,有的會貼出招收供卵、代孕方的廣告,更有甚者會將女性打排卵針的畫面放出,並配上“開始啓動”字樣和開心的表情包。

代孕背後存在多重風險 挑戰法律法規社會倫理

須無菌、恆溫。而大部分地下代孕,往往尋找非正規診所取卵,存在消毒不徹底、器械重複使用、操作不規範等問題,供卵者和代孕媽媽有可能遇到健康風險。

中國醫院協會醫療法制專業委員會常務副主任委員兼祕書長鄭雪倩告訴記者,從社會倫理角度來看,只有真正生下孩子的人才是孩子的母親。我國對於誰是孩子的母親,採取的是“分娩說”,誰生下孩子誰就是母親;從出生證的辦理要求來看,也是按照分娩者爲母的規則。

“委託方以金錢購買代孕服務,是將代孕者當作‘人類生產的工具’‘孵化器’。那些‘出借’肚子進行代孕的女子,餘生也要揹負道德和倫理的壓力,孩子也會陷入‘我是誰’‘我從哪來’的倫理糾結。”鄭雪倩說。

代孕爲何屢禁不止?

近年來,有關代孕背後的產業鏈架構,更是多次被媒體曝光。據紅星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4月,網友曾公開舉報廣州一家名爲“彩虹寶貝”的機構涉嫌商業代孕項目,經相關部門介入調查後,該公司已被註銷。

在明知其違法,且有着巨大輿論的壓力下,爲何代孕一直屢禁不止?

盈科律師事務所家族財富傳承法律事務部主任曹曉靜律師表示,代孕產業相對於其他行業處於法律邊緣,並且行業面對的客戶有強烈的需求,“依據目前的法律條文,只能對正規的醫生和醫療機構進行管理。而對於相關中介則沒有執法依據,只有規範效力。”曹曉靜律師認爲,違法成本過低,是導致代孕現象屢禁不止的原因之一。此外,她表示,目前一些代孕機構也會將交易協商的地點、代孕媽媽的住所,以及手術室等分開,故意去避開檢查的“雷區”,以此來逃避責任。

據曹曉靜律師介紹,代孕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完全代孕,一種是部分代孕,“完全代孕,又稱妊娠型代孕或宿主型代孕,即代孕子女與代孕母親無基因關聯。代孕母親僅以自身子宮作爲載體,植入胚胎進行妊娠和分娩;部分代孕,又稱基因代孕,即代孕子女與代孕母親有基因關聯。代孕母親提供卵細胞,精子可以來源於委託方丈夫或捐贈者。”但無論哪種形式,在我國都是被禁止的。

同時,曹曉靜律師表示,試管嬰兒並不屬於我國法律所禁止的代孕,“試管嬰兒是將精子、卵子取出來,在體外形成胚胎,再把胚胎放回到女性體內的一種醫療技術,針對的是特殊人羣,並且需要嚴格的審批流程。二者最大的不同在於,是否由想要撫養孩子的母親親自孕育。”

據瞭解,目前國內和代孕相關的法律法規有兩個,分別是原衛生部2001年發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和2003年頒佈的《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與人類精子庫倫理原則》,都明確規定了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配子、合子和胚胎;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辦法》第22條規定: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療機構違反本辦法‘實施代孕技術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3萬元以下罰款,並給予有關責任人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曹曉靜律師說,3萬元的罰款導致違法成本過低,一些不法分子就會爲了高收益而罔顧法律規定鋌而走險,甚至毫無顧忌的“換殼重生”。

同時,曹曉靜律師表示,近年來因代孕是否應該合法化,一直爭議不斷。“不可否認,確實有一些特殊羣體,需要代孕。但代孕也確實打破了傳統生育觀念和生育秩序,帶來了一系列的法律、道德、倫理等社會問題。”曹曉靜律師說,在實施代孕過程中,很可能會出現詐騙、遺棄、拐賣婦女兒童、非法行醫等刑事犯罪,在民事上也很可能出現探視、撫養權、家暴、繼承等糾紛,給無辜的孩子造成身體、心理上的傷害。因此,社會和民衆應該對代孕有正確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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