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長春市政府發佈通知,延長供熱時間至4月13日24時。

按照《長春市城市供熱管理條例》規定,2021—2022年採暖期供熱保供於4月6日24時結束。因當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關鍵時期,爲切實保障全市居民、醫療機構、方艙醫院、隔離點等正常運轉和生活,經長春市政府研究,決定延長供熱時間至4月13日24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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