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孫翔峯

4月份,隨着年報披露高峯到來,退市風險公司將迎來“大考”。不少保殼公司在“收入”上做起了文章,去年前三季度僅幾百萬、上千萬的收入,四季度突然過億。這也許與退市制度中新增了收入指標相關。

新退市制度引入了“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扣非前後淨利潤爲負”的組合類財務指標,也明確該指標所謂的營業收入應當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和不具備商業實質的收入。近期,相關監管層也表示,對幾類常見的與收入相關的規避退市手段,將採取針對性監管措施。

對規避退市手段採取針對性監管措施有利於維護退市規則嚴肅性。A股以前上市容易退市難,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以淨利潤等爲主體的退市指標在實際運行中遇到了不少困難。

比如,淨利潤指標雖然相對能反映上市公司經營質量,但也往往容易通過會計和非會計手段進行調節。過去母公司大額免除債務、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突擊出售資產等“保殼”手段常用常新,部分“ST專業戶”兩年虧損一年盈利的套路也玩得不亦樂乎。雖然不少手段表面合法合規,卻嚴重破壞了退市相關規則的嚴肅性。

此外,雖然相對淨利潤等指標而言,現有的組合指標使得通過各種手段調節的空間變得更小,但是一些上市公司仍會採取措施努力爭取免於退市。比如,收入納入退市指標後,收入規模成爲不少殼公司的追求目標。部分公司打起了會計準則的“主意”,不準確區分總額法和淨額法。在此類具體問題上,如何秉持“實質重於形式”等方法和原則,對於審計機構和監管機構都有一定的挑戰。如今,對於新規之下可能出現的規避退市採取針對性監管措施,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在遭遇“硬骨頭”時的定力和擔當。

顯而易見,強化退市監管正當其時。以往,A股公司上市多退市少,帶來了“炒小”“炒差”等諸多問題。部分“殼公司”已經沒有實質性的經營業務,也就無法通過正常經營獲利,往往容易淪爲資本炒作的工具,今日“蹭熱點”,明日“假併購”,甚至聯合不良資本進行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行爲。部分投資者跟風參與,往往在股價暴漲之後遭遇一地雞毛,損失慘重。

隨着註冊制改革不斷鋪開,上市公司越來越多。毫無疑問,通過完善退市標準,嚴格退市監管等手段,打造A股能進能出、良性循環的生態壞境,爲A股正本清源 ,對於註冊制改革乃至A股長遠發展會帶來諸多正面影響,最終有助於實現上市公司、投資者等多方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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