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

近日,國務院安委會梳理相關法律法規已有規定、以往管用舉措和近年來針對新情況採取的有效措施,制定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十五條措施,部署發動各方面力量全力抓好安全防範工作,爲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創造良好安全環境。

措施規定,國務院安委會立即組織開展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風險隱患,列出清單、明確要求、壓實責任、限期整改。盯緊守牢可能造成羣死羣傷的重大風險隱患,由省、市級安委會或中央企業總部掛牌督辦。

措施有五個突出特點:一是突出責任落實。進一步強化黨委政府的領導責任、部門的監管責任、企業的主體責任特別是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及追責問責。二是突出督查檢查。強調要結合年度安全生產考覈巡查和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立即在全國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三是突出治理違法違規行爲。強調對違法違規經營建設問題堅決整治,立即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同時對有關高危行業領域違法分包轉包行爲要嚴肅查處追責。四是突出源頭治理。強調要牢牢守住項目審批安全紅線,不能有絲毫疏漏。五是突出嚴格執法。重點從整治執法寬鬆軟問題、嚴肅查處瞞報謊報事故行爲、加強監管執法隊伍建設等方面進一步提出明確要求,並強調要重獎安全生產隱患舉報。

措施特別提出,要統籌做好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面對當前嚴峻複雜的局面,各地各部門要善於把安全生產貫穿於經濟發展、疫情防控全過程和各方面,積極塑造有利於經濟發展、疫情防控的安全環境。各級監管部門要切實提高從經濟社會發展全局考慮問題的自覺性,注意從實際出發,提高監管執法的精準性、有效性,使得各項工作協調有序推進,引導形成良好的市場預期,決不能動輒一個區域、一個領域停產等“簡單化”“一刀切”,決不能只亮“紅燈”、不給“綠燈”,真正實現以高水平安全服務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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