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浙江省委原常委、杭州市委原書記周江勇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滁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江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檢察機關起訴指控:周江勇利用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寧波市委常委、寧波杭州灣新區開發建設管委會黨工委書記,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以及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據檢方指控,周江勇的受賄行爲可上追至其擔任浙江省鄞縣副縣長時期(2001年至2002年),距其落馬被查已有約20年。

周江勇出生於1967年9月,浙江寧波人,曾任寧波市委常委,舟山市市長、市委書記等職,2017年任浙江省委常委、溫州市委書記,2018年任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書記。

2021年8月,周江勇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2022年1月,他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周江勇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兩個維護”,政治意識淡漠,對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搞迷信活動,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

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工作中搞形式主義,違規配備警衛人員、公務用車,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

組織原則缺失,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違規干預插手市場經濟、執法司法活動;

毫無紀法底線,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承攬、土地轉讓、稅收返還等方面謀利,夥同親屬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搞家族式腐敗。

在中管幹部的處分通報中,“與資本勾連,支持資本無序擴張”是首次出現,而“應私營企業主請託違規選拔任用幹部”的表述也很罕見。

2022年1月,反腐專題片《零容忍》第五集《永遠在路上》播出,披露了周江勇“搞家族式腐敗”、“與資本勾連”的部分案情——他和弟弟周健勇搞“一家兩制”,一個從政、一個經商,周江勇利用公權力爲周健勇經商提供幫助。

比如,從2013年到2017年期間,周江勇先後在涉及舟山、溫州的多個項目中,按照周健勇傳達的請託,爲一家建築公司的老闆史時紅提供幫助,周健勇則先後八次以“借款”爲名收受史時紅所送的錢財,總計金額達9000多萬元。

2017年,周健勇在寧波和人合資創辦優城聯合信息技術發展有限公司,對外宣稱是一家聚焦“地鐵互聯網+”的高新科技公司,其實核心資源還是他哥哥周江勇的權力。

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周健勇熱衷於結交各路老闆,表面是推銷高新科技概念,實際是兜售周江勇的權力。一些企業也希望通過周健勇綁定周江勇,於是就採取“低值高投”的方式,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購入周健勇公司的部分股權,周江勇則爲這些企業在獲取低價土地、優惠政策等方面提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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