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社局網站12日發佈通告,在2021年度積分落戶工作中,經查明10名申請人存在積分落戶材料弄虛作假行爲,其中龐某隱瞞刑事犯罪記錄,閆某、廉某、杜某某、喬某、孫某某、顧某某、任某某、王某某、李某某虛假申報並使用無效婚姻關係憑證。

爲維護廣大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嚴肅申報紀律,根據《北京市積分落戶管理辦法》(京政辦發〔2020〕9號)、《北京市積分落戶操作管理細則》(京人社開發發〔2020〕8號)規定,對上述10人作出失信處理,現將處理情況通告如下:

取消龐某、閆某、廉某、杜某某、喬某、孫某某、顧某某、任某某、王某某、李某某10人2021年及以後5年內的積分落戶資格,上述信息按照本市有關規定予以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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