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靖

近日,中证协向各证券公司发布加强证券分析师管理有关事项通报,并表示此举是为防范经营风险,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推动证券研究业务健康发展。

中证协指出,近期根据行业机构反映,一些不具有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质的机构或个人通过创建“研究社区”、“学术交流平台”等形式,组织召开证券投资分析研讨会、交流会,邀请公募基金、保险机构、私募基金等机构投研人员和证券公司分析师参加,并通过出售研究报告,提供投资分析意见,谋取不当利益。

中证协强调,“相关行为不仅涉嫌违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而且给参加活动的证券分析师及所在的机构带较大执业风险。”此外,中证协还提醒各证券公司加强对分析师日常管理,要求分析师不得参加上述相关活动。

各公司应当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分析师向客户服务、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审批程序,防范分析师执业活动脱离公司统一管控,同时督促分析师在客户服务活动中提升合规意识,勤勉尽责,不断提升研究服务质量。

中证协还表示,要加强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管理。证券分析师作为公众人物,其言行受到社会和媒体的广泛关注,个别证券分析师的不当言行,可能引发所在机构甚至整个行业的信誉危机。

因此,各券商应建立有效的声誉风险管理机制,防范证券分析师声誉风险,维护行业声誉。各券商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拟发布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核,加强分析师发表言论管理,督促分析师廉洁从业。同时,各券商应建立健全分析师向客户服务、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审批程序,防范分析师执业活动脱离公司统一管控。

这是自中证协2月份下发文件明确券商和基金公司的首席经济学家应当为公司正式员工后,在该领域的有一次加强监管。本次中证协的要求,高度指向今年1月任泽平与东吴证券的编外合作事件。

据悉,在中证协下发新规后,3月任泽平就不再担任东吴证券特邀首席经济学家。不过,东吴证券称,未来将和任泽平在投资者教育、区域经济研究等方面继续加强合作。

中证协自2020年就已着手加强在相关领域的管理,修订《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和《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

修订对分析师及其职务行为进行了较多规定:包括研报内容不得有低俗、诱导性、煽动性词语,分析师不得随意对外公开发表言论等。研报发布前,机构要对重要敏感信息可能对市场产生的影响进行审慎评估,不得基于个别数据夸大或臆测行业或市场整体风险。分析师为客户服务的微信群要报备,合规人员也将进入微信群,对聊天内容进行随时抽查。

特别对外请专家也做了规定,经营机构如果通过第三方邀请外部专家,应当与第三方签订专门的外部专家邀请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要求第三方核实专家身份的责任,以及如有专家身份审核不实,要求第三方承担经济赔偿的责任和媒体公开道歉的责任。

根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发表公开言论前要完成内部事前报备程序,使用互联网工具等传播媒介向客户提供投资分析意见,依法属于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行为的,应当按照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要求履行发布程序。

有业内人士反映,随着证券市场发展、证券公司业务变化,原有一些规定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同时证券研究业务发展面临一些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中证协对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等领域进行合规整治,已有券商连夜在公司内部展开学习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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