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饒舒瑋)5月7日,新京報記者致電浙江省金華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覈實有關近日網傳的金華調整“限售”政策內容,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限售時間的調整內容屬實,但正式文件並未下發。

據悉,上述網傳的金華“限售”政策調整,具體是指新房由此前“取得《不動產權證》滿三年後方可上市交易”調整爲“自合同備案之日起滿三年後方可上市交易。”一般來說,《不動產權證》需等房屋交付後纔可辦理,合同備案則在簽訂購房合同後便可實現。對如今多數樓盤實行房屋預售的情況而言,這兩個時間點一般相差幾年。

對此,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爲,此類政策微調具有積極意義,客觀上降低了交易成本,對於市場的交易行情提振具有積極的意義,“此次金華雖然沒有直接發文,但是在交易合同上做了修正和調整,是一種比較含蓄的政策放鬆內容,至少說明對於當前房地產市場的交易給予了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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