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引進的三類人才,可以理解爲投資者、管理層及技術人員。

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田靜 發自澳門 人才是澳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撐。5月5日,澳門特區政府公佈了《人才引進制度》公開諮詢意見總結報告,從諮詢所收集的意見可見,澳門社會期望制度的建立以保障本地人就業爲前提、提升審批透明度以及設定清晰的標準和計分制度。

存在人力資源結構失衡

澳門人才發展委員會於 2021年11月10日至12月24日,就《人才引進制度》展開爲期45天的公開諮詢工作。

“澳門經濟進入了原有經濟活動調整與產業結構調整所的雙調整週期。”澳門人才發展委員會委員、澳門管理學院院長唐繼宗向記者表示,按經濟一般規律,經濟結構能否多元發展,一定程度上取決於人才等生產要素的數量,因此,僅依靠澳門自身條件,如要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目標需要面對多重挑戰。

目前,澳門在人才方面面臨着哪些挑戰?澳門統計暨普查局數據顯示,澳門的就業人口從 2018年第4季度的38.80萬人,下降至2021年第4季度的37.71萬人。同時,澳門的總體失業率從2018年第四季的1.7%,上升至2021年第4季的3.1%,創歷史新高。澳門目前存在人口就業率降低,失業率持續攀升的情況。

數據還顯示,2021年第4季度的就業人數爲37.71萬人,其中博彩業(包括博彩中介人)的就業人數就有7.65萬人。從事博彩業的就業人士佔總體就業人口20.3% 。由此看來,博彩業佔據主導地位的局面直接導致澳門人才層級出現不夠豐富,人力資源結構失衡等問題。

同時,澳門現行的人才政策機制相對不夠健全,過度制約了人才和經濟的發展。目前,澳門貿易投資促進局依據《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居留制度》辦理非本地居民的居留許可。其中,“重大投資/計劃”條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條件,對主要審查欲投資的領域是否符合澳門的產業導向、是否已經飽和、能否對本地就業提供有效幫助等方面,缺乏量化指標和計分制度。

澳門本地人才迴流方面,也存在阻力大、空間窄等問題。澳門人才發展委員會估算,現時旅居外地的澳門居民有逾十數萬人,亦不乏專才和精英。但人才迴流面臨缺乏專業發展空間、無法預辦家屬居留子女入學等配套事宜導致迴流過程充滿不確定性。

基於此,澳門建立完善的人才引進制度尤爲迫切。特區政府計劃構建全新人才引進制度,以解決新興產業人才稀缺的問題,並以引進人才帶動本地人才培養,真正實現“人才建澳”。 

期望引進三類人才完善“頂層設計”

《人才引進制度》諮詢文本(簡稱《諮詢文本》)中指出,特區政府將會訂定新的法律、配套性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構建完整的《人才引進制度》,並廢止《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 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中的“技術移民”制度。

關於新舊制度的銜接,總體上按照“新人新制、舊人舊制”處理的問題,特區政府強調,《人才引進制度》與俗稱的“技術移民”是兩個不同的制度,且互爲獨立,所以,“技術移民”個案並不會自動“轉移”或“過渡”至新的《人才引進制度》。

《諮詢文本》中提出,特區政府計劃首先引進大健康、現代金融、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四大新產業發展所需的領軍人物和高級專業人才,藉助他們的技術、經驗及市場網路,帶動和支持本地產業及行業發展。

澳門人才發展委員會委員、羣力智庫副理事長雷民強告訴記者,從本次諮詢總結報告可以體現出,特區政府正在有的放矢、有焦點地發展澳門一直在推動的新興四大產業。

基於本身所處的行業,雷明強着重關心高新科技及文化體育產業。雷民強表示,澳門在發展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務方面一直處在人才緊缺的困局當中,澳門在科技人才方面跟不上國家的步伐,沒能夠充分利用好“一國兩制”的優勢。他坦言,澳門科技產業正在面臨着“沒人教,聽不懂”的局面,而《人才引進制度》就能夠解決澳門自身不足的問題。

特區政府表示,人才引進需以高端人才和具指標性的優秀人才爲核心,同時輔以緊缺的高級專業人才,以支持四大新產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滿足澳門人才體系各層面的需要,併發揮他們的帶教作用,培養本地人才。因此,《諮詢文本》中建議設置高端人才、優秀人才及高級專業人才三類專項計劃,以引進四大新產業及支持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不同層次人才。

三類人才該如何區分?根據《諮詢文本》,高端人才是指具備超凡才能或技術,並擁有公認傑出成就的人士。優秀人才是指在某一專業或某行業中表現卓越的領軍人物。高級專業人才是因應澳門經濟和社會現況以及中長期的發展計劃,補足本地可持續發展所需、緊缺且具經驗的專業人才。

雷民強告訴記者,計劃引進的三類人才可以理解爲三個階層,就是投資者、管理層及技術人員。從澳門的角度來看,特區政府實際正在做“頂層設計”,希望吸引產業龍頭的投資者,借用澳門的平臺優勢,引入整個研究團隊,爲本地人才提供一個良好的學習和實習機會。

公開、透明的審評制度有助凝聚社會共識

澳門社會對《人才引進制度》內容的不同方面都有所關注,本次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意見及建議主要集中期望制度的建立須以保障本地人就業爲前提、提升審批透明度以及設定清晰的標準和計分制度等。

有關“《人才引進制度》的建立目的”議題的意見共1244條,當中表示“不認同”的有206條。包括擔心制度影響本地就業環境、擔憂外地人才對本地青年和社會帶來影響以及擔憂澳門成爲外地人才的跳板導致浪費本地資源等。

特區政府表示,人才政策將循兩大方面進行,包括人才引進制度及加強人才培養。《人才引進制度》的主要目的在於引進澳門本地緊缺的外來人才以支持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和社會可持續發展,但人才引進與人才迴流兩者互不排斥,被引進的人才在澳門搭建產業平臺之後,對人才的迴流工作更有一定的促進作用。

唐繼宗建議,要讓澳門社會各界充分了解到引進的人才與本地人才是互補關係,不是替代關係,是爲澳門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增量作貢獻,這方面政府需要充分持續與澳門社會雙向溝通,並要投放足夠的資源做好人才迴流及培育本地專才的工作,並必須建立客觀與具公信力的審批制度。

他留意到,社會對各個“評審項目”的考慮因素表示認同的百分比爲51.6%,雖然超過半數,但相對偏低。

《諮詢文本》提出,對三類人才的“評審項目”主要包括:年齡、學歷、專業資格/行業認證、工作經驗、個人成就、語言能力、家庭背景,以及創業/發展/投資計劃等。

本次諮詢總結報告顯示,最多意見建議增加審批透明度、設定清晰的標準和計分制度,讓評審項目更透明、可操作化,增強居民對人才引進制度的信任,實現公平、公正、公開。

“能力強者不代表必然是澳門當前社會經濟發展所需的人才,不一定能成爲引進對象。”特區政府表示,《人才引進制度》旨在吸納符合特區發展要求的人才,人才發展委員會的專家評審小組將按各類三類人才既定的評審準則,對有意參加人士提交的資料作出分析,僅當符合既定評審準則(取得合格評分)的申請人,其申請資料纔會交由人才引進審覈及建議委員會作進一步評審考慮。

優化生活配套讓人才紮根澳門

在吸引人才方面,澳門社會期望相關實體加大力度網羅人才,並需從總體上增加更多或完善配套設施以便利人才在澳發展。

唐繼宗表示,國際人才“用腳投票” 選擇往哪個地區發展除關注眼前回報待遇之外,更會關注該地區的營商環境,市場潛力和前景,如環境、衛生與治安,以及配偶與子女的生活包括工作機會與學習環境等。“因此,在國際人才稀缺的大環境下,除出臺《人才引進制度》,同時需要提供前述各類配套。”

雷民強介紹,澳門過去使用的是引進外地僱員的方式,出現沒有“根”在澳門,“存夠錢就走”的情況,在人才延續方面遇到瓶頸,“人才不斷更新換代,不利於產業持續發展。”

“澳門居民身份證不是入門門檻,住房纔是。” 他希望,特區政府未來能夠完善人才在澳門的生活配套,如提供人才暫住房屋,才能讓人才擁有“以澳門爲家”的感覺。

三類人才獲批的居留許可一般年期爲3年,續期年期也是3年。有關續期評估方面,特區政府坦言,爲增加吸引力,考慮到高端人才及優秀人才在世界各地已有成熟的業務,因此並沒有把通常居住納入續期條件,是特別制度。

而高級專業人才續期時,須審視是否達通常居住的要求,如有沒有常居所、在澳門實際居住日數等,亦會審視其不在澳門期間的原因。

此外,有意見提出需要與橫琴聯動加強人才引進計劃的吸引力。特區政府認爲,“一國兩制”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重大優勢,澳門還擁有低稅制、治安良好、中西文化交融、高自由度、有經濟發展潛力、醫療福利及教育制度良好等條件。《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標誌着橫琴開發進入粵澳全面合作、共商共建共管共享的新階段,特區政府將致力於兩地政策的互補共贏。

(作者:田靜 編輯:李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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