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5月11日,富祥藥業收到創業板公司管理部下發的年報問詢函,要求其對投資富祥物明的原因、入賬金額、作價依據、虧損原因以及其他股東及執行事務合夥人與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關聯關係,是否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等進行說明。

2021年,富祥藥業實現營業收入14.30億元,同比下降4.25%,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爲4883.07萬元,同比下降84.71%。其中,2021年末貨幣資金爲12.73億元,有息負債合計10.02億元。短期借款爲6.15億元,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爲0.34億元,長期負債爲3.53億元。年報問詢函中,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年審會計師補充說明富祥藥業2021年末貨幣資金的構成情況、存儲地、存儲主體及其主要生產經營地、存儲金額、存儲方式、是否存在受限情形,存貸雙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並說明就貨幣資金採取的審計程序和獲取的審計證據等。

年報顯示,富祥藥業2021年投資富祥物明確認5155.46萬元的投資損失,因確認富祥物明財產份額轉讓差額預計受讓義務產生8404.89萬元的公允價值變動損失。創業板公司管理部要求其補充說明投資富祥物明的時點、投資原因、入賬金額、作價依據、近3年的主要財務數據、虧損原因,其他股東及執行事務合夥人與其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關聯關係,是否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同時,補充說明富祥物明財產份額轉讓差額預計受讓義務的具體內容、約定原因、約定方與富祥藥業實際控制人、董監高的關聯關係,是否履行相關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是否存在利益輸送的情形。

此外,年報問詢函還要求富祥藥業結合上游原材料採購價格變化情況及原因、主要產品定價變化情況、行業環境、競爭格局等,說明原料藥和中間體毛利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與同行業可比公司存在較大差異;結合近3年主要採取的信用政策、結算方式,主要客戶變動情況及對應收入實現情況、產生的應收賬款金額等,說明應收賬款與營業收入變化趨勢差異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結合前五大應收賬款客戶的名稱、規模、業務開展情況,相關應收賬款形成的具體業務、時點、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是否存在逾期情形,履約能力或履約意願是否出現不利變化等,說明相關應收賬款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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