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區(不含贛榆區)居民購買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補貼。

江蘇省連雲港市住建局5月17日發佈支持市區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實施細則,爲更好地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決定對市區(不含贛榆區)居民購買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補貼。

其中,對購買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按購房款的1%和1.5%進行補貼;對購買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按購房款的1%和2%進行補貼。 

連雲港市市區支持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費實施細則

爲貫徹落實《連雲港市促進消費若干措施》有關精神,拉動社會消費持續增長,更好地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決定對市區(不含贛榆區,下同)居民購買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予以補貼。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一、補貼對象

市區居民購買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二、補貼標準

對購買的系家庭唯一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按購房款的1%和1.5%進行補貼;對購買的系第二套改善型住房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和90平方米以上的分別按購房款的1%和2%進行補貼。

三、補貼範圍

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間內,在市區內購買新建的家庭唯一住房和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購房時間以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網籤備案時間爲準。

四、申領資料

1. 申領人身份證、結婚證(如已婚)、戶口本;

2. 市不動產交易登記中心出具的市區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

3. 支持居民住房消費補貼申領表(個人承諾)。

五、申領流程

1. 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將支持居民住房消費補貼申領表、不動產登記信息證明等材料遞交至市住建局(青年路一樓大廳),政策諮詢電話:0518—85411007;

2. 市住建局審覈是否符合申領補貼要求;

3. 補貼原則上每半個月兌付一批,2022年5月底前兌付第一批。

六、申領期限

購房人應在2022年7月31日前申領購房補貼。逾期視爲自動放棄,不再受理。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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