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因为贪“小便宜”,90后夫妻多次在盒马鲜生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漏刷商品,最终涉嫌盗窃罪被提起公诉。4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此案,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以盗窃罪判处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张某与刘某是一对90后夫妻。2021年3月,二人在盒马鲜生超市购物后通过自助结账机结账时,偶然发现一些商品未扫码付款,但超市报警器并未报警。此后,夫妻二人先后六次到该超市购物,自助结账时仅结付少部分商品,故意漏刷大部分商品。超市在盘点库存出现损耗异常时,调取监控发现张某二人多次漏刷商品,随即报案。张某与刘某二人因涉嫌多次盗窃,且数额较大,被警方立案侦查。

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共同盗窃公司财物,且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二人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被盗财物已起获并发还,且家属已代为退赔其余损失,可对二人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该案的主审法官姬广胜提醒, “贪小便宜吃大亏”,消费者要提高法律意识,切不可因一时贪念逾越法律底线。超市经营者应加强监管,不断增强人力监督,提升技术防控机制,筑牢“安全门”,发现失窃后及时报警,避免反复失窃。

(任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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