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工人日報

本報訊 因爲貪“小便宜”,90後夫妻多次在盒馬鮮生超市購物自助結賬時漏刷商品,最終涉嫌盜竊罪被提起公訴。4月25日,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此案,以盜竊罪判處張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以盜竊罪判處劉某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

張某與劉某是一對90後夫妻。2021年3月,二人在盒馬鮮生超市購物後通過自助結賬機結賬時,偶然發現一些商品未掃碼付款,但超市報警器並未報警。此後,夫妻二人先後六次到該超市購物,自助結賬時僅結付少部分商品,故意漏刷大部分商品。超市在盤點庫存出現損耗異常時,調取監控發現張某二人多次漏刷商品,隨即報案。張某與劉某二人因涉嫌多次盜竊,且數額較大,被警方立案偵查。

東城法院經審理認爲,張某、劉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多次共同盜竊公司財物,且數額較大,已構成盜竊罪。鑑於二人有坦白情節,自願認罪認罰,部分被盜財物已起獲併發還,且家屬已代爲退賠其餘損失,可對二人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該案的主審法官姬廣勝提醒, “貪小便宜喫大虧”,消費者要提高法律意識,切不可因一時貪念逾越法律底線。超市經營者應加強監管,不斷增強人力監督,提升技術防控機制,築牢“安全門”,發現失竊後及時報警,避免反覆失竊。

(任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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