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一則“快遞布洛芬竟然變衣服”的消息,引發全網關注。

據浙江電視臺欄目《小強熱線》報道,在杭州的楊先生給感染新冠的弟弟寄去了退燒藥、感冒藥、體溫計等。

但隨後由於擔心快遞時效問題,楊先生決定取消配送,自己送過去。沒想到,快遞員退回給他的包裹裏沒有藥品,而是一件黑色外套。

據蕭山郵政管理局針對“快遞包裹布洛芬變衣服”發佈情況通報:據悉涉事雙方已達成諒解,具體情況正在調查之中。

無獨有偶,由於近期購買藥品需求量大增,不少網友在社交平臺上反映,收到郵寄藥物時,快遞出現外包裝破損、藥物丟失等情況,懷疑被“偷”。

“我的快遞是不是被別人打開過了?”“真的會有人摳快遞盒偷藥!”“給孩子買的兩瓶小美林,取貨時發現只留下空殼,藥都被偷走了”等消息迅速佔領了各大社交平臺的頁面。

嚴密封箱,藥品最終還是丟失

12月15日,有網友在小紅書平臺上發帖稱,給感染新冠的親戚寄了咳嗽藥水和一條撲熱息痛止痛藥,自己封箱之後交給快遞員,親戚收貨時卻發現並沒有撲熱息痛。

當時代週報記者詳細詢問當事人時,對方回覆稱,在寄送藥物前填寫信息時明確標明過寄送的物品“藥品”,並在封箱時自己額外用了黃色膠帶密封快遞盒,隨後交給了順豐快遞員,快遞第二天就到達了目的地。

但由於沒有及時和收件人具體說過寄送了什麼藥物,等過兩天聊天時才發現,收件人並未收到過撲熱息痛。該網友隨後在平臺投訴,順豐速運要求其上傳外包裝、面單等照片進行信息覈對,該網友按照要求上傳信息之後,目前尚未收到處理回覆。就此,時代週報記者以消費者身份致電順豐速運官方客服熱線,截止發稿前都沒打通。

除此之外,不少網友還反映中通、圓通、韻達等各大快遞公司寄送的快遞以及在阿里健康大藥房等平臺購買的藥物,在收到快遞時外包裝有被撕扯、摳破的現象。此外,網友還發現,如破損的快遞盒內恰好裝有退燒藥、感冒藥、抗原檢測劑等不容易買到的物品,就很容易出現丟失的情況,時代週報記者就此致電各大快遞詢問,電話都無法接通。

爲何藥品會“無端丟失”?據網友猜測,當前很多商家和個人在寄送藥品時,發出的快遞訂單上都會標註“藥品”字樣。另外,從線上購藥平臺買入的藥品,很多會印有藥房平臺的標識。

近段時間運力緊張,這些標籤也方便了快遞員優先派送。但在大量快遞件堆積、在運輸過程中多次交接或將還處於無人看管情況下,這些醒目的標識也成爲了可乘之機。除寄送藥物丟失以外,還有網友表示自己前兩天收到六個罐頭被打開了一側開口、口罩的包裝盒也被撕開。

爲了避免這種情況,防止藥物被偷,甚至有不少網友分享如何安全郵寄藥物的經驗。有網友展示了寄送藥物的方法,例如把藥物盒零食混在一起、放入電飯煲內膽、藏在紙尿褲裏、還有人特意用把藥物放在衣服口袋,用針線縫好後一併寄出等。

也有網友建議,線上藥房應當更換快遞包裝,避免讓他人一眼就能認出快遞的品類。目前快遞企業方面尚未表示如何避免此類情況,但也有部分網友表示,拆開阿里健康大藥房快遞時發現是雙層快遞盒,外包裝也很完整。

貨值超過1000元,涉嫌構成盜竊罪

此前快遞中出現丟失物品的情況,一般都是手機、黃金、項鍊等貴重物品。快遞公司的做法通常是按照《電子運單契約條款》約定賠償損失物品。

以順豐速運爲例,順豐與寄件人之間按《電子運單契約條款》約定的賠償額,如果寄件人通過順豐速運郵寄一價值500元的藥品,快遞員上門當場視驗,寄件人認爲同城配送不可能會有丟件的問題,並未對寄送的藥品進行保價,僅支付了12元的快遞費用。

那麼,在該裝有藥品的快遞丟失,或者是快遞內的藥品缺失時,依據《電子運單契約條款》,順豐對丟失的賠償額僅需在7倍運費範圍確定,也就是12元乘以7,寄件人根據約定只能得到84元的賠償額。

事實上,快遞公司的賠付很難根本杜絕快遞丟失的問題。對此,北京市郵政管理局投訴電話12305工作人員回應稱,若發現快遞藥物被偷的情況,可向當地12345投訴。

與此同時,也有不少網友疑惑,如果發現藥品出現丟失疑似被偷,是否會涉嫌盜竊罪。時代週報記者以市民身份向公安機關諮詢,警務人員稱,如發現快遞被拆開外包裝(外面的箱子、袋子)而報警,警方會調取監控來調查是否驛站或個人有私拆行爲。

“如果在運輸過程中,快遞裏面的物品被掉包,外面箱子看起來完好,所以拿到後拆開才發現自己藥不在,這種也可以報警,但是很難偵破,因爲無法確定哪個環節出了問題。”該警務人員補充道。

從法律層面來看,發現盜竊藥品後立案的量刑標準如何?北京卓緯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孫志峯在接受時代週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快遞工作人員將快件私自開拆並拿走其中的貨物,貨值或累計貨值超過1000元的,那麼涉嫌構成盜竊罪。

具體來看,孫志峯分析稱,在刑事責任的承擔方面,除了上述情況以外,如果是郵政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從事以上行爲的,尚不構成盜竊罪犯罪要件的,還可能涉嫌構成私自開拆、隱匿、譭棄郵件、電報罪,一般快遞公司的工作人員並非郵政工作人員,不會稱爲該罪行的犯罪主體。

行政責任方面,郵政法和快遞暫行條例,均明確規定了“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譭棄、倒賣他人快件。”如果因爲盜竊數額不夠定罪標準等不構成犯罪的情形,那麼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由公安機關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上罰款。

“如果收件人發現快件被拆甚至被盜的,有權要求快遞公司承擔賠償損失等民事法律責任,有明確合同約定的,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快遞公司承擔違約責任。”孫志峯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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