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本週日起,乘坐上海市內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須知施行

根據本市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爲做好市內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身體健康,乘坐市內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須知如下:

一、乘坐本市地面公交、軌道交通、水上客運、巡遊出租汽車、網約車等交通工具,乘客應體溫正常(<37.3℃)、隨申碼爲綠碼、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二、乘坐本市地面公交、軌道交通、水上客運、巡遊出租汽車、網約車等交通工具,須全程規範佩戴口罩。

三、乘坐交通工具應主動掃描“場所碼”。乘坐地面公交的乘客,上車時須掃描車輛“場所碼”;軌道交通、水上客運進站前應先掃描“場所碼”,並在安檢通道接受體溫和隨申碼查驗;乘坐巡遊出租汽車、網約車的乘客,上車後應掃描車輛“場所碼”。

四、對公共交通場所或者交通工具配備“數字哨兵”的,乘客亦須按照相關規定配合做好“數字哨兵”的掃描工作。

五、鼓勵並引導將交通卡與本人身份信息進行關聯。老年人、視障人羣等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掃描“場所碼”或“數字哨兵”的,可持保通卡或經身份關聯的交通卡,或者48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可紙質)乘車。

六、因就醫(有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特殊情況確需出行的,6月1日前繼續向各區街道(居村)預約出行。6月1日後,發熱人羣就醫可提前向巡遊車平臺或者網約車平臺預約出行,並主動告知情況,駕駛員在服務期間做好個人防護。

七、對未遵守本市有關防疫規定,乘坐市內公共交通等交通工具並造成後果的,將依法追究其相應法律責任。

八、本須知自2022年5月22日零時起施行,並將根據本市疫情防控情況動態調整。

交通卡身份關聯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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