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記者:胡冰

5月23日,大慶銀保監分局公佈了兩張罰單,劍指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行及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中信銀行大慶分行主要違法違規事實(案由)爲貸後管理不到位。

針對上述違法行爲,大慶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對中信銀行大慶分行作出罰款30萬元的決定。

李德文,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慶分行貸後管理不到位負有責任,予以警告處分。

中信銀行多地分行因“貸款”業務屢次被開罰單。據悉,5月5日,中國銀保監會陝西監管局官網公佈了對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罰單顯示,中信銀行榆林分行因“貸款三查不審慎”的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23萬元。

今年4月,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行因通過借名貸款爲房地產企業融資,貸款調查審查不盡職、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房地產業務管理不審慎,違規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的票據及信用證業務,違規辦理自營非標業務,貸款管理不審慎,違規掩蓋及處置不良資產,保險代理業務管理不規範,被寧波銀保監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罰款人民幣340萬元。

原標題:快看|貸後管理不到位,中信銀行大慶分行被罰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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