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作为第一家总部设在山东的全国性寿险公司,德华安顾人寿受到颇多关注。业绩方面,德华安顾人寿连亏9年超19亿元。此外,该公司还因存在欺骗投保人、唆使及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等多项违法违规事由,被监管层处罚。

来源:险联社

近日,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华安顾人寿)披露了2021年年报与2022年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

年报显示,2021年德华安顾人寿2021年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3.83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10.98亿元增加2.84亿元,同比增长25.90%;净亏损2.67亿元,较2020年同期的3.20亿元收窄0.53亿元,同比减少16.64%。

值得注意的是,德华安顾人寿自2013年开业至2022年一季度末,尚未实现盈利,净利润累计亏损19.61亿元。

偿付能力方面,虽然2021年末德华安顾人寿的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略微上升,但仍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准。

同时,德华安顾人寿2021年度(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业务)服务质量指数在79家人身保险公司中排名靠后,不及行业平均水平。  

此外,该公司还因存在欺骗投保人、唆使及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活动、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等多项违法违规事由,被监管层处罚。

01

成立以来累亏19.61亿元

德华安顾人寿是一家中外合资保险公司,总部位于济南,2013年9月正式开业运营,注册资本金20亿元,该公司共有3家股东,其中,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德国安顾人寿保险股份公司持股30%,德国安顾集团股份公司持股20%。目前,德华安顾人寿已开设山东、青岛、江苏、河北、河南5家分公司。

年报显示,2013年至2021年德华安顾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0.02亿元、0.32亿元、0.71亿元、1.74亿元、4.14亿元、6亿元、8.82亿元、10.98亿元和13.83亿元。由此可见,自成立以来,德华安顾人寿保险业务收入呈逐年上涨趋势,累计46.56亿元。

2013年至2021年,德华安顾人寿的净利润分别为-0.71亿元、-0.77亿元、-1.1亿元、-2.06亿元、-1.93亿元、-2.82亿元、-3.66亿元、-3.2亿元和-2.67亿元。至此,德华安顾人寿自成立以来已连续亏损近9年。 

2022年第一季度,德华安顾人寿的净利润仍处于亏损状态。据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德华安顾人寿的净利润为-0.69亿元,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德华安顾人寿成立至今累计亏损19.61亿元。

02

偿付能力承压

偿付能力方面,年报显示,2021年末德华安顾人寿的综合及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67%,比2020年末上升了14个百分点。

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2021年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显示,2021年末,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人身险公司的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2.5%。

由此可见,德华安顾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仍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2022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德华安顾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升至174.66%,但其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至136.13%。

同时,报告明确表示预计第二季度较本季度偿付能力会继续下滑。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预测值为152.51%,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预测值为118.35%。

尽管德华安顾人寿的偿付能力指标符合监管的要求,但其下滑的态势却透露出不乐观的气息。

03

服务质量欠佳

服务方面,也是德华安顾人寿的另一道关卡。

中国银保信发布的2021年度保险服务质量指数结果显示,人身保险(寿险、意外险、健康险业务)服务质量行业指数为87.29。其中,德华安顾人寿2021年度该项指数为71.95,在79家人身保险公司中排名靠后,且低于行业水平。 

据了解,2021年度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聚焦与保险消费者关系最为密切的财产险公司的车险业务以及人身险公司的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业务,重点关注理赔服务触点,兼顾了销售、承保等服务环节。

值得一提的是,在2021年第一季度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德华安顾人寿亿元保费投诉量居人身保险公司第三位,为14.2件/亿元;万张保单投诉量居人身保险公司第六位,为0.87件/万张;万人次投诉量居人身保险公司第三位,为0.52件/万人次。

在2021年第二季度的保险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中,德华安顾人寿亿元保费投诉量居人身保险公司第四位,为11.81件/亿元,同季度人身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中位数为3.10件/亿元。 

04

曾因多项违规被罚

梳理发现,德华安顾人寿还存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1月5日披露,在2021年12月下旬,烟台银保监分局和日照银保监分局分别对德华安顾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和日照中心支公司开出罚单。

其中,烟台银保监分局剑指德华安顾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存在两项违法行为,分别是欺骗投保人、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烟台银保监分局决定对德华安顾人寿烟台中心支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

同时,德华安顾人寿日照中心支公司又遭到日照银保监分局的处罚,因存在三项违法行为:一是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行为;二是唆使、诱导保险从业人员违背诚信义务行为;三是保险从业人员执业登记信息不真实行为。日照银保监分局对德华安顾人寿日照中心支公司予以警告,并共计罚款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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