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中國新聞網

吹風會現場。浙江省發展改革委供圖

中新網杭州5月27日電(張煜歡 崔倩嫺)27日,記者從《浙江省基本公共服務標準(2021版)》(下稱《浙江標準》)有關情況媒體吹風會上獲悉,由浙江省發展改革委聯合29個省級部門出臺的《浙江標準》首次明確提出95項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其圍繞人的全生命週期展開,系該省首次以制定標準的形式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提供基本公共服務是政府履行的兜底職能,是體現共同富裕的重要標誌,也是人民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認同感不斷增強的重要載體。”浙江省委社建委專職副主任孫哲君說,《浙江標準》具體由95項基本公共服務項目組成,涉及“幼有所育、學有所教、勞有所得、病有所醫、老有所養、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軍有所撫、文有所化、體有所健、事有所便”等11個領域。

爲實現服務對象進一步擴容,《浙江標準》努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從戶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蓋。在95項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中,70%以上服務項目覆蓋常住人口,如優孕優生服務項目、孕產婦健康服務等項目服務對象都明確爲轄區常住人羣對象。

浙江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孫黎明介紹,爲強化發育篩查,在對0-6歲兒童提供13次免費健康管理服務的同時,浙江此次在國內率先標準化建設省、市、縣、鄉鎮四級篩查網絡,對不同月齡段兒童開展生長發育和心理行爲發育評估,聽力、視力和口腔篩查,進行科學餵養(合理膳食)等健康指導,努力讓有疾病的患兒治得早。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標準》中有13項服務標準高於《國家標準》,如殘疾兒童及青少年教育服務項目,免費教育服務對象從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學生擴大到所有殘疾學生,服務內容增加了“在校殘疾人大學生和研究生的學費住宿費減免”。

同時《浙江標準》較《國家標準》80項基本公共服務多15項,如明確爲未成年人、老年人、現役軍人、殘疾人和低收入人羣提供文物建築及遺址類博物館門票減免等服務。

爲確保每項基本公共服務都有財政保障,浙江省級部門出臺128個政策文件提供具體服務標準和支出責任。

“我們會完善財政體制、促進區域均衡,通過堅持財力下沉,增加基層穩定收入來源和可用財力,同時通過轉移支付制度的完善和創新,不斷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將更多的財力用於基層保障。”浙江省財政廳總會計師倪學軍說。

截至目前,浙江省11個設區市已有9個設區市出臺了地方基本公共服務標準。

爲確保基本公共服務“應知盡知、願享盡享”,浙江還開發“浙裏基本公共服務”應用,目前已經在“浙裏辦”上線。孫哲君介紹,用戶打開“浙裏辦”找到“數字社會”專區,點擊後就可看到“浙裏基本公共服務”,即能對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務進行使用和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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