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就ETF納入互聯互通標的相關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在現有滬深港通機制基礎上,此次將滿足一定條件的內地與香港市場股票ETF一併納入互聯互通標的範圍。納入標準主要包括:內地市場ETF過去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達15億元人民幣,且成份證券以滬深股通標的股票爲主;香港市場ETF過去6個月日均資產規模達17億元港幣,成份證券以港股通標的股票爲主,且不含合成ETF、槓桿及反向產品。同時,此次納入標的的ETF須滿足上市6個月、標的指數發佈已一年等要求。原則上,納入標的ETF每半年調整一次。在交易機制、每日額度控制、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監管合作、清算交收和風控安排等方面,與滬深港通現有股票機制基本一致,僅限二級市場交易。

  下一步,在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下,上交所將有序做好各項業務和技術準備,保障ETF納入工作平穩落地,積極營造有利於中長期資金入市的市場環境,繼續推動內地與香港資本市場的深度融合,保障兩地資本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

來源: 同花順7x24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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