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聞首席記者 葛熔金

“媽媽,這張浙江省地圖是不是不太對勁?嘉紹大橋北面爲什麼沒有圍墾區?”浙江嘉興海鹽縣四年級學生小新(化名)的這個問題,牽出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假地圖案。

5月30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嘉興南湖區法院獲悉,這起由中宣部版權局、最高檢等六部門聯合督辦的“10·12”特大生產銷售“假地圖”案日前由該院審理並宣判,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因犯侵犯著作權罪、假冒註冊商標罪獲刑6年至2年3個月不等,並被處罰金共計248萬元。

2020年9月,汪女士從某電商平臺購入一張浙江省地圖,左下角標示“2020年1月第1版”,她讀四年級的兒子小新發現與學校的地圖相比,該地圖沒有出現嘉紹大橋北側圍墾區。海鹽縣文化和廣電旅遊體育局接到汪女士反映後將線索移交警方,縣公安局調查發現了以王某爲首的非法地圖產銷鏈條。

經查,山東人王某在北京經營文化公司,主要從事製作、銷售地圖以及地圖冊等教輔文具。一次在與老鄉何某閒聊中,王某得知小商品批發市場銷路廣賺錢快,然而正版地圖的價格在批發市場不佔優勢,他萌發了壓縮成本、製作盜版地圖的主意,找到在山東菏澤經營印刷公司的戚某,讓他冒用有出版物印刷資質公司的名字,充當假地圖明面上的印刷單位來印刷地圖,同時聯繫在山東臨沂經營覆膜廠的何某爲假地圖完成最後的覆膜工序並負責外銷工作。

五年內,在王某組織下形成了一條由戚某等負責非法印刷、何某等負責覆膜並銷售的假地圖產銷鏈條。至案發,王某等製作、銷售的36款假地圖通過線上線下流向全國,共銷售960餘萬張,非法經營數額計1000餘萬元。另外,王某在明知戚某的公司無印刷資質的情況下,以其他印刷公司的資質獲取武漢大學出版社開具的委託印刷單,印製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等4款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地圖。爲多賺錢,王某、戚某印製的數量甚至大大超出委託印刷單上的數量。不僅如此,何某等還在未獲得迪士尼等註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的情況下非法印製並銷售品牌拼圖,非法經營額共計150餘萬元。

法院審理認爲,王某、何某、戚某等7人共同以營利爲目的,未經著作權人、專有出版權人許可,複製發行或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地圖作品,情節特別嚴重,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負責覆膜並銷售的何某等5人未經註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綜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認罪認罰及對社會危害程度等,法院以侵犯著作權罪分別判處王某有期徒刑5年、戚某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以侵犯著作權罪、假冒註冊商標罪分別判處何某等5人有期徒刑6年至2年3個月不等,並各處罰金,計2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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