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區塊鏈日報6月1日訊(記者 董宇佳),近日,“徐悲鴻美術館”在社交媒體發佈版權聲明稱,存在某些數字平臺以徐悲鴻的名義爲噱頭髮售相關數字藏品,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同時也侵犯了徐悲鴻的名譽身份權及徐悲鴻後人依法取得的各項知識產權權利。

隨後,有網友在評論區詢問“幻核發售的徐悲鴻先生的作品是真是假”,“徐悲鴻美術館”則回覆其並未授權“幻核”發售徐悲鴻先生的數字藏品。

此回應引起了小範圍的爭論。究竟是幻核確有侵權,還是一場烏龍?數字藏品的版權又該如何確定?

當事三方的回應

幻核發行的徐悲鴻數字墨馬藏品於5月30日15點開售,該系列藏品共有8款,每款均限量發行3620份,每份售價爲128元。

目前該藏品已全部售罄。

區塊鏈日報記者就徐悲鴻數字墨馬藏品的授權問題詢問幻核方面,官方回覆稱,幻核一直堅持合規合法原則,每期發售都檢查過合作方授權鏈路的,“本次徐悲鴻藏品也是如此”。

“我們發佈的不是徐悲鴻美術館的作品。”幻核App上的人工客服也同樣表示,由於徐悲鴻先生過世已超過50週年,所以拍賣所得的擁有者具有獨立授權來跟幻核合作的權利。該客服告訴記者,本次藏品“由發行方北京皇城藝術品交易中心授權”。

對此,北京皇城藝術品交易中心的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中心確實有向幻核授權(徐悲鴻數字墨馬藏品的發售)。

“由於目前徐悲鴻先生去世已經50年了,其財產性權利已經過了保護期,擁有徐悲鴻畫作原件的所有人是有權利與各數字藏品平臺進行合作的。”德恆北京辦公室律師閆澤娟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根據《著作權法》第22條的規定,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著作權法》第23條則規定,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是有保護期的,如果是自然人個人作品,保護期爲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五十年。

閆澤娟進一步解釋道,若自然人的個人作品過了保護期後,任何人均可免費使用,但是使用過程中不得侵害作者的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不得違反憲法和法律,不得損害公共利益。

“在相關畫作已進入公有領域的情況下,理論上任何人都可以對其拍照、掃描等數字化處理後用來發行藏品,並不需要獲得徐悲鴻美術館的額外授權,所以很多平臺會自主發行相關作品。”分佈科技CEO達鴻飛也表達了相同的看法。

徐悲鴻畫作的“火熱”

據區塊鏈日報不完全統計,目前有包括商湯科技旗下的數字貓、鯨探、幻核、虛獼數藏、芒境·人民藝術館等多個數字藏品平臺在內都已發行過或正有徐悲鴻作品在發售。

在達鴻飛看來,這是因爲作品本身具有極佳觀賞性和收藏價值,再加上國內數字藏品平臺井噴,都尋求在平臺上發佈受歡迎的數字藏品。因此“徐悲鴻代表作奔馬題材受到各個平臺的青睞,爭相上架”。

鯨探在今年4月以“徐悲鴻美術館”5幅館藏原作爲設計元素,發售了徐悲鴻畫作系列數字藏品,分別爲《逆風》、《風雨雞鳴》、《側目》、《鷹擊長空》和《奔馬》,價格均爲18元,每款發售1萬份。

在“徐悲鴻美術館”發佈的版權聲明微博的評論區,其證實了數字貓、鯨探上發行的徐悲鴻作品的數字藏品均有“徐悲鴻美術館”運營方及藝術品合作方時代悲鴻(北京)文化藝術中心的授權。

根據芒境官方,該平臺於5月11日上線的“徐悲鴻·馬”系列數字藏品的授權方是“時代悲鴻”。

另外,虛獼官方表示徐悲鴻先生的《十二生肖》系列數字藏品將於6月1日起連續12天在虛獼平臺上線,每天發售一款。同時還稱,“此次發售由徐悲鴻長孫徐小陽先生獨家授權”。

值得注意的是,閆澤娟認爲,由於徐悲鴻畫作涉及的財產權五十年保護期已過,很難存在獨家授權一說。“除非是對已過保護期的畫作進行二次創作形成新作品,這種情況下與平臺的合作有可能存在獨家發授的情形”。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