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董鵬  成都報道 6月6日,港交所發佈公告,其全資附屬公司倫敦金屬交易所和LME Clear Limited,在Elliott Associates,L.P.及Elliott International,L.P.(原告人)提出的一項司法複覈申索中被指名爲被告人。

該申索於2022年6月1日提交予英國高等法院,並於2022年6月2日(香港時間)送達予LME和LME Clear。

據公告,該申索擬挑戰有關實行及維持取消原告人聲稱於2022年3月8日英國時間00:00或之後執行的鎳合約交易的決定。原告人聲稱有關決定根據公法屬不合法,及/或構成侵犯原告人的人權,原告人索賠金額爲4.56億美元。

對此,LME管理層認爲,“該申索毫無法律依據,LME將積極抗辯。” 

Elliott是誰?

公開資料顯示,此次作爲原告的Elliott是一家美國知名的對沖基金,由Paul Singer於1977年創立,截至2021年12月31日,Elliott管理着約515億美元的資產。

Elliott公司,曾先後收購eBay、SAP和AT&T等公司股份,於2019年逐步買入軟銀公司股票,並提出了簡化軟銀的結構、改善治理、向股東返還資金等方式提振其股價。

其投資領域還不限於此。

今年4月,AC米蘭曾傳出新的收購消息,巴林的Investcorp基金將在4月底到5月初完成對俱樂部的收購,彼時俱樂部的擁有者正是Elliott公司。

受到此前在證券市場的種種表現,如買入Twitter公司股份推動其變革、“逼宮”GSK(葛蘭素史克)等,Elliott也被認爲是一家投資風格十分彪悍、激進的基金公司。

2021年,Elliott基金在買入大量GSK股份後,英國政府曾要求官員們密切關注Elliott 資產管理公司對GSK的計劃,擔心激進投資者可能會推動公司直接分拆股份,或者督促葛蘭素史克被其他公司收購。

上述擔憂,就來自於Elliott公司此前收購其他公司所做出的操作。另有報道指出,其創始人Paul Singer,在董事會成員中獲得了“全球最可怕投資者”的聲譽。

此次Elliott與LME之間的爭議,則源於今年3月倫鎳期貨的異常波動。

2022年3月7日(英國時間),鎳市場價格出現顯著上升。LME認爲,截至當日晚上收盤時的交易是有序進行。

隨後的3月8日(英國時間)凌晨,鎳價格在短時間內大幅上升,這超出了所有人的預期。

與LME Clear商討後,LME決定於當日英國時間08:15起暫停所有鎳合約的交易,並將所有於2022年3月8日英國時間00:00或之後執行的交易取消,原因爲“此暫停交易的決定是因爲鎳市場已出現失序的情況。”

港交所指出,LME追溯性地取消交易,是爲了讓市場回到LME可以確信市場是有序運作的最後一個時間點。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彼時全球鎳市場本就處於供小於求的狀態下,3月7日倫鎳期貨在沒有漲跌幅限制的條件下,出現一定程度上漲尚在可以理解的範圍內,但是3月8日的大漲已經完全脫離基本面。

國泰君安期貨高級研究員邵婉嫕彼時評價稱,“基本面已經完全沒有辦法去解釋,更可能是發生在倫敦市場上的一次逼倉行情。”

LME發言人3月10日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周鎳市場的情況是前所未有的,3月8日早盤期間,LME的鎳價非常明顯不再反映現貨市場的情況,而且整個鎳市場出現了混亂。” 

曾有多起暫停交易案例

從歷史縱向來看,暫停交易的交易所不是隻有LME一家,幾乎全世界範圍內的證券、期貨交易所均出現過類似情況,暫停原因也是多種多樣。

早在2014年11月,由於斷電事故,新加坡交易所暫停近3個小時;之後不到一個月,因爲軟件升級引起交易系統技術故障,推遲開盤。

2016年7月14日,因系統出現重複的交易確認信息,新交所開盤兩個多小時候便進入“調整期”,暫停股票交易。

期貨交易所的案例,歷史上也不少。

2014年8月24日(當地時間),芝加哥商業交易所的全球電子交易系統平臺開盤後因技術問題發生停頓,導致期貨市場電子交易暫停長達4小時,受影響的合約包括美國股票指數、美國國債、原油及黃金、白銀等衍生品。LME,2013年9月、2016年7月也曾因技術故障、電子交易系統中斷,出現過暫停交易的情況。

參照以上歷史案例,當交易所交易暫停後,市場參與主體進行索賠也屬於常規操作。

不過,以上暫停交易案例的主要原因多在交易系統故障,此次LME因期貨價格異常波動暫停交易的案例不多。

在倫鎳期貨出現前所未有的上漲,並且已經完全脫離基本面的情況下,暫停交易本身屬於交易所的合理操作,其本質上與熔斷機制相似,無非是熔斷的時間稍長而已……”華東某期貨公司人士指出。

他認爲,暫停交易的目的,就是讓市場多、空雙方暫時冷靜,以保證市場的穩定運行,進而維護交易所價格的有效性、權威性。

若LME方面當時放任不管,全球有色金屬定價體系將被破壞,鎳行業上下游企業將遭到毀滅性打擊。

另外一個衡量暫停交易是否合理的標準是,交易所的交易規則中是否明確對極端行情處置的方式。

以國內期貨市場爲例,在經過90年的野蠻生長和2010年以來的規範發展後,交易所均建立有一整套堪稱嚴密的風控措施。

以上海期貨交易所爲例,同樣上市有鎳期貨,在LME鎳期貨暫停交易後,上期所也暫停了滬鎳期貨交易。

而此次上期所暫停交易的依據,爲《上海期貨交易所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十六條“交易所可以根據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三款第三項的規定,在D3交易日收盤後決定並公告該期貨合約在D4交易日暫停交易一天,並在D4交易日決定並公告執行本辦法第十七條或者第十八條規定的措施。”

具體交易規則很複雜,但是隻要規則中明確交易所有暫停交易這一權限,就可以做到有據可依。

而對於此前LME暫停倫鎳交易,港交所原行政總裁李小加今年3月曾表示,“這是LME清算所基於交易清算規則所做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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